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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评价暂行办法
合国资预算〔2015〕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国资委关于发布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4-02-29 规定,现行有效
委属各企业、机关各处室:

《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2015年第11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5日    


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全面预算的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全面预算评价(以下简称“预算评价”)是指对企业上一年度全面预算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  预算评价内容包括企业预算工作质量评价和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

(二)企业全面预算完成情况报告的全面性、合规性;

(三)企业全面预算完成情况报告的及时性;

(四)企业全面预算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前瞻性;

(五)企业全面预算指标完成的偏差情况。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注重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揭示并督促整改全面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检查结果,维护企业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第六条  预算评价在市国资委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处室负责配合实施。

第七条  每年的三月底前,企业应当正式行文报送上年度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第八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定数,逐项如实评价企业获准的年初预算及年中调整预算。

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步确定评价结果后,提交市国资委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报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下达评价结果。

对预算完成偏差较大企业,委预算管理委员会要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沟通。

第九条  预算评价采取百分制打分办法进行,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十条  预算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档,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60分至80分(不含)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评价结果予以书面通报。

第十一条  评价结果作为稽查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并与年薪挂钩。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企业,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一企一议,在综合分析其不合格成因的基础,提出扣薪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审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评价标准(修订版)

企业名称:

评价项目

评价具体内容

满分

得分

组织机构

和制度建设

(权重8%

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置满足预算工作要求,得2分。

2

机构运转有效、部门沟通顺畅,得2分。

2

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基本制度和编制、执行、考评等具体制度,得2分。

2

预算管理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得2分。

2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质量

(权重19%

按规定时间报送,得4分。迟报1天扣1分,扣完为止。

4

报送资料完整(纸质报表、文字说明(含履职待遇说明)、电子版、相关会议纪要),得4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报表数据准确,逻辑性审核全部通过,得5分。错误或漏报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

文字说明编制规范、全面、准确,得6分。内容不全或错误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6

预算目标合理性、前瞻性

(权重25%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高于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得5分。

企业从前述五项指标内可任选三至四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报指标一至两项(须突出行业对标,或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旦确定三年内不得修改),达到行业良好水平或好于本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得5分,达到合格水平或本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得3分。

5

应收帐款周转率高于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得5分。

5

成本费用利润率高于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得5分。

5

资产负债率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得5分;

5

员工人均人工成本增幅低于人均利润增幅,得5分;每超1%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执行

及调整(权重13%

季度预算完成情况报告报送及时,资料完整、数据准确,每季得2分。迟报1天扣0.5分,错误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8

预算调整事由符合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得5分;无调整事项且年度年度各项指标偏离度未超出规定范围得5分;指标偏离度过大的且未做中期调整的,根据偏离情况酌情扣分。

5

指标执行偏差(权重35%

营业收入完成值偏离预算值不大于15%(调整后7%)得5分。大于15%(调整后7%)每超1%扣0.5分,小于-15%(调整后-7%)的每超1%扣1分。扣完为止。

5

营业成本完成值偏离预算值不大于15%(调整后7%)得5分。大于15%(调整后7%)每超1%扣1分,小于-15%(调整后-7%)的每超1%扣0.5分。扣完为止。

5

利润总额完成值偏离预算值不大于20%(调整后10%)得5分。大于20%(调整后10%)每超2%扣0.5分,小于-20%(调整后-10%)的每超2%扣1分。扣完为止。

5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值偏离预算值不大于20%(调整后10%)得5分。大于20%(调整后10%)或小于-20%(调整后-10%),每2%扣1分,扣完为止。

5

筹资总额完成值偏离预算值不大于20%(调整后10%)得5分。大于20%(调整后10%)或小于-20%(调整后-10%),每2%扣1分,扣完为止。

5

期间费用完成值偏离预算值不大于15%(调整后7%)得5分。大于15%(调整后7%)每超1%扣1分,小于-15%(调整后-7%)的每超1%扣0.5分。扣完为止。

5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完成值与预算值相比,差值不大于10%(调整后5%)得5分。大于10%(调整后5%)每超1%扣0.5分,小于-10%(调整后-5%)每超1%扣1分。扣完为止。

5

合计

100



来源:合肥市国资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