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18〕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国家和省、市、县级重点项目等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以及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