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扬尘噪声污染监测,提高扬尘噪声污染防控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符合要求的
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物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主要道路等场所推进扬尘噪声污染在线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的目的意义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由
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道路交通排放带来的扬尘污染成为城市地区PM2.5、PM10等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建设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不仅是企业实现精细化污染防控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
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内在需求。
当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日常监管能力亟待提升。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是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数字化污染管控系统,实现实时、准确把握各类扬尘污染情况的监测监控系统。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扬尘污染管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倒逼施工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7年1月底以前,全面制定扬尘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扬尘噪声监测指标体系、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管理制度。2017年2月底以前,市区范围内规模以上
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物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主要道路等场所全部安装扬尘噪声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
(二)技术目标。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由前端在线检测设备及后台软硬件平台及手机APP软件组成。通过前端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扬尘、噪声、图像、视频等数据全采集,通过后台软件实现数据的全收集、全汇总、全计算、全分析,通过APP手机软件提供数据实时查询功能。
三、安装范围
(一)环城高速以内
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环城高速以外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或施工周期大于3个月的
建筑工地,以及敏感
建筑物周边
建筑工地(工地任何场界距离学校、医院、敬老院、图书馆、居民住宅小区小于100米),一律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敏感部位可不受此范围限制。
(二)施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城六区范围内所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城六区范围内所有渣土场,企业大型原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堆场,城六区范围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三)城市主要道路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由市环保局根据道路扬尘污染情况确定和调整。
四、资金来源
(一)后台软硬件系统及道路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后台软硬件平台系统依托太原市政务云平台建设;道路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由市环保局确定安装位置和数量。以上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二)污染源前端在线监测设备
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物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购置安装维护费用,根据排污者治污主体责任和“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环境、谁付费”原则,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拆迁改造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运行维护费用由城六区、开发区负责。
五、合格供应商确定
市环保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准入标准制定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市住建委牵头,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全市
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物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以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集中采购三至五家合格供应商;相关企业、城六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供应商按中标价格签定安装和维护合同,组织实施。各建设、施工单位和相关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租用或购买方式,在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用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名单管理。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指标体系,并按要求做好运营维护。设备合格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议定的销售、租赁和数据传输最高限价格,不得高于议定价销售、租赁。违反规定的供应商,一律退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六、数据管理应用
太原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后台管理维护由市环保局负责,所有数据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享。市环保、住建、城管、环卫、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运用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严格管理各类工地、道路和企业扬尘噪声污染;定期或适时通报监测情况,督导各县(市、区)及相关工地、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手机APP客户端由市环保局会同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组织安装到市、县(市、区)、有关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各有关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以及时了解掌握扬尘噪声情况,针对性采取相关措施。
市住建委负责的
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含轨道交通)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与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联网。
七、职责分工
太原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