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忻政办发〔202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体育消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9〕4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17号),结合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倡导运动健康新时尚,以开展国家体育消费试点为契机,培育体育消费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打造体育产业发展平台支撑高地、政策引领高地、品牌隆起高地、人才聚集高地,实现全民健身普及化、体育消费时尚化、体育产业规模化,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升级
(一)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县(市、区)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一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二是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提质工程,加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冰雪等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实施移民新村体育设施精品工程,加大农村废旧体育器材的更新维护力度。落实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统筹大型体育场馆资源开放利用。组织大型体育场馆加入“山西省体育场馆联盟”,统筹规划各场馆分工定位,面向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承接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文艺演出、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规模效应,引导体育馆面向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优质服务,增强场馆的市场化运营能力。完善体育场馆信息服务系统,加强与山西云时代平台的对接联通,实现场馆资源、活动举办主体与参与者之间信息共享。(市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支持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及个人投资兴建便民休闲体育健身服务场所和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负责)
(六)规范体育场馆公共安全服务供给。探索建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制定相关安保标准,分级分类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装备配备要求,推动安保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到2022年,大型体育场馆全部完成安保等级评价。(市公安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助力体育赛事活动引进与发展
(七)丰富赛事活动,完善体育赛事体系。一是积极支持申办和引进更多水平高、影响大的国内综合性赛事,积极对接国内体育组织,力争承办1—2个国内单项体育赛事;二是做强自主IP赛事,常态化办好跤坛争霸赛(忻州站)、跤乡传统挠羊赛等重大赛事;三是扶持业余精品赛事,积极构建市级业余联赛竞赛体系,进一步扩大业余赛事规模。(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加大资金投入,培育体育品牌赛事。建立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逐步推动设立重大赛事专项补助资金,对纳入重大赛事名录范围的赛事依据评估报告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对落户忻州的国内高水平赛事、在忻州注册且代表忻州参加全国顶级职业体育联赛的俱乐部,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成绩、效益评估等给予奖励。打造具有忻州特色的品牌赛事。着力打造与我市战略定位、城市形象和市域特色相匹配的品牌赛事,打造“古城跤场”品牌赛事,不断提升“摔跤之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完善体育赛事管理综合服务机制。优化体育赛事安全许可及道路、水域等行政审批流程,定期公布赛事目录,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办赛指南及相关规定,明确举办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大型赛事多部门“一站式”服务机制。完善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推进赛事安保社会化、市场化、科技化,落实承办者安全主体责任和经营场所安全责任,降低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成本。(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深化全民健身理念落地与实施
(十)优化健身组织体系。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体育总会,鼓励民间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成立社团和俱乐部。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农村体育骨干培训力度,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站点,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市体育局负责)
(十一)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群众普及程度高的运动项目,广泛开展游泳、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运动项目的技能培训和等级评定,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普及冰雪运动,推广滑雪、滑冰、冰球等运动项目,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馆。构建多层次、常态化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打造特色品牌健身活动,形成“一社区一品牌,一街道一特色”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强化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市、县(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升级改造,探索开展非接触式国民体质样本采集和监测,完善体质样本数据库。为市民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逐步实现健身服务科学化、智能化、便捷化。(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学校体育质量,吸纳高技能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老师,全面培养青少年体育技能。充分发挥各类体育组织特别是单项运动协会、各类体育企业的作用,结合忻州市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中青年人(25—60)岁体育技能培训,增加体育兴趣爱好,培养体育行为习惯,促进体育健康消费。(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积极营造健身氛围,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探索实行学生运动技能标准达标评定制度,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办好学校春秋季运动会,开展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联赛。(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
(十五)大力推进“积极生活”计划。在健身基础上全方位拓展体育功能,将体育欣赏、体育社交、休闲娱乐、体验未知、挑战极限等与体育相关的行为纳入积极生活范畴,制订覆盖学习、生活、工作、娱乐等多场景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更多人口践行“积极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身积极生活的环境,建立健全多元高效的体育组织体系,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加快推进忻州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体育工作格局。(市体育局、市直工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激发体育产业消费潜能与质效
(十六)探索体医融合发展。推进体医融合运动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运动处方师培训,鼓励大型综合医院增设运动康复科室,支持社会资本开办运动康复医院、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机构。推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立国民体质检测站点,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和健康管理服务。(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加快体旅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区域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围绕忻州古城、五台山风景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