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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政办〔202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20〕22号)精神,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积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一)加大扶持个体经营力度。推广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推行市场主体住所承诺制和负面清单制,有效释放场所登记资源。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选择申请登记经营范围。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易转型、见效快、风险低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小店经济,盘活存量房屋设施,释放闲置空间资源,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收优惠等多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此产生的超过中央政策额度贴息资金,扣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人行淮北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发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就业;通过实施“江淮社工行动”、“三社联动”等特色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鼓励养老、托幼机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会工作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人行淮北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培育线上新零售、移动出行、 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智慧旅游、智慧零售等应用场景及数字社区、数字市场等载体建设,重点培育本地电商直播人才,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依托开发园区建设一批小微企业示范园区。推广应用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不断丰富夜赏、夜游、夜食、夜娱、夜购、夜宿等消费业态,开通夜间公交专线,增强夜间消费活力。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开发农家乐、特色民宿等产品和服务。做强做大“柳孜文化园”、“相山隋唐运河古镇”、“烈山榴园村”、“杜集南山风景区”等旅游休闲项目。开发培育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商品,打造“乡村旅游后备箱”。促进5G技术、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旅游行业智慧服务和营销水平。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减免注册、加盟、运营、管理等服务费用,降低入网门槛。(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四)优化审批管理服务。积极提供网上申报注册登记服务,推行“多证合一、一照多址”。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行政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等灵活就业行为,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不得额外设置条件变相收费。建立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15举报平台,提高举报处理效率,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场地支持。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确有实际困难,出租人可以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对入驻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场所或租用各类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或补贴。县、区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做好灵活就业保障工作

(七)推动新职业推广应用。围绕我市新产业、新职业发展需要,及时宣传推广国家发布的新职业(工种)信息,推动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指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按照新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新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做好新就业形态统计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淮北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各类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