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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淮政秘〔2019〕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有农用地价格评估与管理,完善国有农用地土地等级价体系,显化维护国有农用地资产,依据原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和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号)要求,我市组织了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目前,该项目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2次会议批准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包括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所辖范围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的全部国有农用地,主要为耕地和林地两类。

二、本基准地价主要用于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可作为我市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资产处置的评估依据。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基准地价成果适时进行调整公布。

四、此次基准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五、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淮北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 淮北市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3. 淮北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

 

 淮北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


附件1

淮北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基准地价内涵

国有农用地类型

耕地

林地

土地权利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期

30

评估基准日

201811

基本设施状况

耕地

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通田间道路。

林地

有基本的排水设施,宗地外道路通达。

 

 

 

 

 

 

 

附件2

淮北市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级别

范围

级别面积(公顷)

基准地价

/平方米

万元/亩

淮北良种场

(相山区凤凰山工业园)

0.98

80

5.33

蔡里林场

(烈山区宋疃镇)

54.72

70

4.67

宿州市夹沟林场

(烈山区烈山镇)

407.80

70

4.67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