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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房〔2017〕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12月15日》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住建委、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住房发展规划与住宅用地供应三年计划和中期规划的衔接

各市县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6〕56号)要求,依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并公布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住房建设的总量、结构、时序和空间布局,统筹安排中期和近三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促进土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市场需求相协调。

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监测平台建设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覆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各环节的统一监测研究平台,抓紧建立房地产信息综合数据库,采集相关数据,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房地产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市场分析协商机制,紧盯成交量、成交价格、土地供应量、土地价格等指标,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