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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减轻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益服务均等化,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行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
    二、免费项目及标准
   (一)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三日以内, 50元/日);
   (二)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400元/具;
   (三)普通骨灰盒费200元;
   (四)普通车辆对遗体接运费450元/具;
   (五)遗体消毒费。
    无名尸体火化产生的殡葬费用全免。
    上述免费项目为在殡仪馆(指永安殡仪馆、龙山殡仪馆,下同)内发生的殡葬服务项目。免费金额按市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办理程序
    丧事承办付费人在殡仪馆申请办理免除相关殡葬服务费用事宜。申请时应提交: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