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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淮建〔2018〕2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建委、各区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切实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安拆、维保、使用及检验检测各方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建筑起重机械出租管理要求

(一)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二)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前,出租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无损坏;主要构件腐蚀磨损状况是否符合标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检查结果须经三方签字认可。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管理要求

(一)建筑起重机械在安拆前,安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安拆告知表见附件)。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告知日期进行安拆作业的,需在当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该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超过告知的安拆日期30天未进行安拆作业的,需重新办理安拆告知手续。在安拆及顶升加节过程中,有人员确需变更的,须上报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后方可实施。

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时,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需在安装告知书上明确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同时提供与检测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三)安拆单位进行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安拆、顶升加节及附墙作业时,应书面告知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员、监理员须旁站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四)塔吊等起重机械基础、附墙预埋件应按说明书及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由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附墙预埋件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混凝土基础强度报告进行检查,确认以上项目符合起重机械安拆方案的要求后方可安装。起重机械基础、附墙预埋件应由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共同验收,遇复杂地质条件等特殊情况时,应邀请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参与验收。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包括加节、附墙)前,安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七)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安拆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塔式起重机安拆作业应配备下列操作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4人,塔式起重机司机1人,建筑电工1人(塔式起重机司机、电工可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建筑起重机械信号司索工1人,安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需持有安全考核C证)。

2、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拆作业应配备下列操作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2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1人,建筑电工1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电工可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建筑起重机械信号司索工1人,安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需持有安全考核C证)。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要求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委托合同约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签订书面检验检测合同,同时要求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方案,检测费用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单独支付,不得由安拆单位进行支付。在使用过程中变更检测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书面告知建设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单位、安拆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未经检验检测、联合验收或检验检测、联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三)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隐患时,应当立即告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对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另行委托其他检测单位,整改合格后,应委托原检测单位再次进行检测,并由原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四)安装后停用90天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恢复使用前,或连续使用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有资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要求

(一)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同时将司机、信号司索工备案登记,在日常使用时确需更换的必须备案后方可更换。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经出租、安装、使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人员证件进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要求对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在使用塔式起重机调运钢管等材料时,必须划定调运作业区,集中限时吊运;吊运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通过、停留或工作,吊运重物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交叉作业必须有可靠安全措施,指挥信号清晰明确,沟通联络畅通,否则严禁施工。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总责,组织并督促安装、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实施管理,严格执行检查验收程序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消除隐患。

(六)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总承包(使用)、安拆、维保等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旁站、巡视检查。对发现隐患,应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建筑起重机械是否超载、超员,是否有违章操作、违规使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是否履行班前、班后检查和交接班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行为或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消除隐患。

(二)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按照塔式起重机不少于1次/每个月,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不少于1次/每半个月的频次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维保记录应有维保人员、使用单位安全员、监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共同签字确认,并附相关图片。

六、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微信群使用要求

(一)起重机械安拆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现场监督,核查安拆人员特种作业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人证合一、与告知书人员是否一致,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安拆过程等内容,监理单位人员应将安拆告知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防护用品佩戴照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照片使用水印相机拍照上传至属地起重机械微信群。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安拆过程照片使用水印相机拍照上传至属地起重机械微信群。(照片应带有时间)

(二)日常维保和顶升加节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须核查维保人员特种作业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人证合一,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维保过程等内容,监理单位人员应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防护用品佩戴照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照片使用水印相机拍照上传至属地起重机械微信群。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维保过程照片使用水印相机拍照上传至属地起重机械微信群。(照片应带有时间)

七、处理处罚

(一)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未办理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的,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一律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从严处罚。

(二)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经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立即在监管通上对项目经理个人和监理单位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将无证上岗人员列入黑名单,在未取得有效证件前,严禁在淮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三)对于不按时进行维保或填写虚假维保记录的单位,一经查实,则严格按照信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暂停开展安拆业务3个月;情节严重的,限制起重机械单位在淮开展相关业务。

(四)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单位,一经查实,给予检测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暂停检测业务6个月;情节严重的,清除出淮北检测市场,不得在淮开展检测业务。

(五)起重机械经检测合格后,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装置的,一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

(六)未按照文件要求在微信群上传照片的或上传虚假内容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在监管通扣分处理,并按照信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对相关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

(七)在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的相关单位,按照信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八、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维保和拆卸“四位一体”要求。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将新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维保和拆卸活动交由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租赁质量合格、技术档案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

(二)安拆单位应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租赁、安装、维保和拆卸业务,强化安拆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维保责任。

附件:

1.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

2.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表



2018年11月20日



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

安装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备案编号

工程名称

安装具体地点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首次安装高度

最终使用高度

告知审核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证件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

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携带原件备查)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6、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携带原件备查)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作业人员名单

9、防坠器检测报告(安装施工升降机提供)

10、混凝土基础强度报告

11、检测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

工种

安装人员

上岗证号

特种

作业

人员

全员安

装负责人

我单位已审核告知资料,并保证本表及随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准确。总包(使用)单位负责人(盖章):

日期:

我单位已审核告知资料,并保证本表及随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准确。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盖章、执业印章)

日期:

安装告知内容

我工程将于年月日进行安装作业,特告知。

安装单位(公章)

日期:

接受告

知意见

受告知意见:

你单位告知已收悉,请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安全。(监督单位盖章)

日期:


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

安装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备案编号

工程名称

安装具体地点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首次安装高度

最终使用高度

告知审核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证件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

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携带原件备查)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6、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携带原件备查)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作业人员名单

9、防坠器检测报告(安装施工升降机提供)

10、混凝土基础强度报告

11、检测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

工种

安装人员

上岗证号

特种

作业

人员

全员安

装负责人

我单位已审核告知资料,并保证本表及随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准确。总包(使用)单位负责人(盖章):

日期:

我单位已审核告知资料,并保证本表及随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准确。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盖章、执业印章)

日期:

安装告知内容

我工程将于年月日进行安装作业,特告知。

安装单位(公章)

日期:

接受告

知意见

受告知意见:

你单位告知已收悉,请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安全。(监督单位盖章)

日期:


淮北市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表

拆卸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备案编号

工程名称

安装具体地点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告知审核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证件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

2、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携带原件备查)

4、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拆卸合同及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6、拆卸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

单(携带原件备查)

7、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作业人员名单

9、该起重设备在该工程安装完毕后办理的使用登记表

工种

拆卸人员

上岗证号

特种

作业

人员

安全员

拆卸负责人

我单位已审核告知资料,并保证本表及随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准确。

总包(使用)单位负责人(盖章):

日期:

我单位已审核告知资料,并保证本表及随表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准确。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盖章、执业印章)

日期:

拆卸

告知

内容

我工程将于年月日进行拆卸作业,特告知。

拆卸单位(公章):

日期:

接受告

知意见

受告知意见:

你单位告知已收悉,请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安全。

接受告知人:

(监督单位盖章)

日期:


来源: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