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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皖财教〔2022〕1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财政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审计厅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21〕32号),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专项)中相关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平台中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

(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并及时拨付资金。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项目单位实际需求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核查、立项、资金拨付等流程机制。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牵头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项目终止实施、撤销、未按期一次性通过综合绩效评价项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20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40%;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不超过30%;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不超过25%;1000 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八)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所属研究院、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等创新平台中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允许其从稳定支持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分配绩效工资时,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和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十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规定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评价指标权重,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十二)提升科研单位财会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对重点科研单位、重大科研平台高层次财会人员的遴选、培养、输送机制,推动重点科研单位、科研平台和省属高校设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职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会团队。(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十三)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报销、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十四)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对野外考察、心理测试、土地租赁、劳务聘请、临床试验、资料收集、问卷调查、青苗补偿、工具租赁及其他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科研活动支出,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经费标准、管理要求等内部报销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财政支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在100万元以下的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十六)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省财政厅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省财政厅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十七)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应与行政人员有所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

(十八)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