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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企业稳岗增收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企业稳岗增收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4〕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保就业、保社会稳定工作,促进职工收入增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企业稳岗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做好企业稳岗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岗位和帮扶企业发展有关政策,针对企业稳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把稳定就业作为总抓手。各级政府要夯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着力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并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制度,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就业稳定性。(二)加大落实稳岗扶持政策力度。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要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企业的重点帮扶,对经济效益下滑且承诺不裁员不减薪的困难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准予缓缴社会保险,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相应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对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三)防范大规模裁员发生。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对困难企业进行详细摸底,了解企业具体情况。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和程序进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裁员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服务,加强风险管控,把失业率控制在限定范围内。

        二、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收入(一)深入贯彻《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和劳动条件等进行协商,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办法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及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有企业,重点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发挥好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任何企业不得以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察执法,对于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广大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三)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想方设法稳定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共渡难关。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创新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大力推动技术、产品等升级换代,进一步增加企业内生动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质量。切实稳定企业职工收入,力争使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去年水平,为增加居民收入作出积极的贡献。(四)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通过公益性岗位、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对4050等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安置,确保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千方百计保障困难群众和职工基本生活,筑牢民生工作的“兜底网”。

        三、千方百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