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201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精致淮北,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防控目标。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健全管理体系,突出科学防治。到2020年,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在不成灾范围内。
二、完善监测预警。按照省政府要求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充分发挥濉溪县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站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镇(办)三级测报点建设,每个村确定至少1名兼职测报员,给予一定的补贴,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全面推行监测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鼓励群众参与监测和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强检疫御灾。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疫情源头的监管,严格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程序,建立检疫责任追溯制度。开展林业检疫执法,实行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部门、区域间的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疫执法监管,认真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复检。根据物流运输和疫情态势,布设森林植物检疫临时检查点。(市林业局、淮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四、提高控灾能力。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区)二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体系,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库物资储量应在50万元以上,药剂药械储备须满足全市常态需要。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实行工程治理,综合防控。推广飞机作业防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生物防治示范。(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五、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积极培育专业防治公司、行业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