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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2023〕18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行业供给潜力,激发产业发展动能,推进养老多业态融合,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22〕16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行业供给能力

(一)构建多层次养老照护体系。提高全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管理力度,推广第三方居家上门服务模式,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优先发展“嵌入式”养老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努力建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闲置设施改造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承办承接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利用自有物业或闲置国有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辐射周边居民,提供基础照护、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助餐、助学、助洁等普惠型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打造形成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具有照护、医疗、康复以及安宁疗护为一体的康养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鼓励军休机构与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一站式服务平台签约合作,为军休人员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二)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完善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项目,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做好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提供健康体检和医养结合服务。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进医养、养护协同发展。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机制,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改建扩建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康复照护体系建设,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引进养老产品制造产业。积极引进养老“康辅”产业,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康、养、护等智能化无障碍适老化新产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完善供应商准入标准,动态更新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鼓励支持在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康复器具租赁点,推广应用优质老年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加快实施养老项目。鼓励按照适老化标准建设疗养式、社区“嵌入式”养老项目,高配置开发建设具有康复中心、娱乐中心、24小时管家服务的新一批养老社区产品,建设年轻人、老年人融合居住的综合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持续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淮北银华康养综合服务中心、烈山区养老服务中心、杜集区区级特困失能照护中心(朔西湖项目)、相山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临涣镇敬老院项目二期、东街道机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曲阳街道(濉河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建投集团)落实适老化房屋建设和改造标准,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范围,纳入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发展宜居宜养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养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餐饮、家政、教育、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积极探索特色休闲养生、文化养老、生态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发适老旅游和健康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六)增加老年教育市场吸引力。积极拓展老年教育办学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因需施教,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参加学习教育、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健康养生、金融理财等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支持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开发线上授课、互动交流等产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动老年教育与老年旅游、机构照护等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外部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主题游学、文化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激发产业发展动能

(七)提升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争取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带动养老产业重点项目。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比例,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出台针对养老产业的专项信贷产品,拓宽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提高养老企业信贷投放精准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对中小养老服务企业信贷担保支持,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养老产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投入,多渠道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来源,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公益机构、基金会、企业等多方资金投向农村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八)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康复辅具、智慧养老等机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税收减免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对依托社区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收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的,免征契税;对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落实养老用地保障政策。保障新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鼓励优先以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出让方式提供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持鼓励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低偿等方式,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或医养结合产业,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养老或医养结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引进。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发挥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培训(实训)基地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管理和康复辅助器具设计等相关专业,扩大养老产业专业人才招生规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通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人员调整、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专业社会工作者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合理规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落实护理员持证奖励、入职奖补等优惠政策,出台护理员工资指导价,落实护理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和各项优待举措,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途径培育和引进高素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造就一批养老服务领域管理型领军人才和科技型领军人才。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关爱和职业精神弘扬,按照规定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最美护理员”评选等活动,增强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荣誉感与使命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十一)实现智慧养老数字赋能。推动养老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建设,加快县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内居家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丰富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内容,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建设全市统一的集信息发布、养老服务、平台监管等于一体的“互联网+养老”云平台,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促进养老资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产品、智能医疗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辅具产品等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建立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深耕养老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