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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豫政办〔2014〕18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决定失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审计厅、安全监管局、地震局、气象局制定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2日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保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审计厅

  省安全监管局 省地震局 省气象局

  (2014年12月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立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工作,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但我省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省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1号)精神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深化改革、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动力,以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各级政府为主导,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保障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建管并重、综合防灾”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覆盖范围。全省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指定一名校舍安全专管员。学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教育部门。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组织一次排查。经排查确定需要鉴定的,报请当地县级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和新建校舍信息要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学校新建校舍必须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凡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的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各级教育、公安、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联动机制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不留盲区。组织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要迅速果断、周密妥善。

  (三)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省教育厅会同省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等部门及时对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各省辖市政府通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信息,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市、县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

  (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