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老旧改办〔201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滩溪县、各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建后管养水平,根据《淮北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秘〔2016〕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13日
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建后管养水平,根据《淮北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秘〔2016〕6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常态化管理机制,由“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由“单一行业管理”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负责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施后期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根据业主意愿选择合适的物业长效管理模式,对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全覆盖,确保老旧小区“旧有所改,改有所管”。
三、建后管养模式
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一,其产权性质、房屋年限、业主结构、配套设施等方面差异很大,情况复杂,物业管理必须因地制宜,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可采取但不限于以下四种模式:
(一)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对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小区,根据《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