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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失效​】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失效
淮政办〔2018〕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失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 国发〔201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8〕6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我市经济高 质量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增强质量认证创新活力, 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业、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推进转型崛起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 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 面质量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2. 坚持推进改革、创新发展。把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作为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  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 质量提升动能。

3. 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 共同推进”的要求,加强对质量认证体系工作的领导,合力推进我市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加强认证监管队伍建设,保持基层人员稳定。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夯实质量认证工作基础,积极稳妥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4. 坚持激励约束、共治共享。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 3—5 年努力,质量认证行业管理日益规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较快发展,质量基础更加牢固,主要产品、工程、服 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全市获得的有效认证证书数量和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增加10%以上,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 明显增强。检验检测服务经济能力显著加强,培育 2 个以上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覆盖我市国民经济主要门类以及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创新质量管理工具。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推广应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我市实际改造提升现有的质量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 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具体要求相结合,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 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开展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 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国有企业、龙头企业“主力军”作用,当好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组织开展质量认证帮扶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助推我市经济发展。针对企业管理水平的差异和行业具体需求,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宣贯培训、诊断咨询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 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 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 变,监督和服务相结合,推动各行业抓质量提升,形成全社会抓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质 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运用新版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提升认证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针对不同行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重点在煤化工、铝基材料、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业、生物科技等产业,加大新版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用力度,推动质量管理全面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牵头单位: 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万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我市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 认证结果。大力支持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建设,提升质量管理 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

(三)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严格依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 扎实做好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强制性认证服务和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引导开展自愿性认证。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企业通过自愿性 认证,提高质量水平。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重点在“三基一技一大”等新兴产业方面,引导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等各类特色自愿性产品认证,充分发挥产品认证对于提高供给质量的积极作用。围绕有机农业发展,积极推动有机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增加优质产 品的有效供给,促进县域经济效益的提升和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文化旅游业发展,推行旅游、物流、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助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活动, 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牵头单位: 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 监管。构建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建立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和监管信息。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 查追溯等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广运用二维码信息化技术实现资质认定证书扫描查询和证书信息追溯管理,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获证企业授信政策。(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 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加强认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确保辖区内从业的检验检测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依法查处无资质检验检测、超范围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欺诈行为,规范和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加强对认证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从业主体责任和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建立跨部门监督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五)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营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 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

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机构改革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加快各级和各类业务相同、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进行横向、纵向整合,适度提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集中度,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机构。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着力培育一批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大做优做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支持大型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支持中小检验检测机构组建检验检测联盟,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专业技术人才、技术信息共享和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壮大发展实力。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本方案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认 证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 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举措、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决 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综合保障,加大政策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项目立项、融资、用地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 加强质量认证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政策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企业诊所等专题宣贯活动,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企业和产品,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合理引导生产消费。

(四)强化督促检查,实施考核评价

全市各级政府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中,要进一步加大质量认证工作考核力度,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 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快质量强市建设。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创新质量管理方式。

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2

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3

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4

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 12

5

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

持续实施

6

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7

引导开展自愿性认证。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

持续实施

8

健全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和机制。

市质监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9

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

市质监部门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0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

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1

营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良好环境。

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