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淮政〔2022〕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扶持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二条 扶持奖励对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第三条 对新获得“食安安徽”品牌的食品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