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适用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适用问题的复函
建法函〔2018〕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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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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