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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全文废止​】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全文废止
淮政办〔2008〕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废止,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根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159号令)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皖政办〔2008〕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禁止和限制的范围和时限

(一)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自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建筑工程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

(二)濉溪县县城规划区、开发区及建制镇自200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禁止在框架结构建筑中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2010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墙改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完善措施,积极引导。各地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流通的宣传和疏导,充分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积极落实各项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优惠措施,注重提高当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档次和产业水平,鼓励以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粘土砖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粘土砖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落后、高能耗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压缩粘土砖产能。

(三)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应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