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住建〔2022〕1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区)住建局、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精神,现将《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5日


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就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分阶段验收流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前,应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以及工程监理文件、竣工图纸、工程声像档案以及地下管线测绘成果,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2019年版)以及相关规范文件要求整理归档(含电子版文件)移交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意见书》(附件2),建设单位以《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意见书》作为发起城建档案验收依据。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前,应对竣工验收阶段文件移交质量和期限作出承诺,签署《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于3个月内完成移交工作。同时,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由系统自动统一生成带二维码的联合验收合格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电子证照,建设单位直接下载打印即可。

二、优化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精简归档文件移交材料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通过对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能够直接获取的建设工程审批类电子证照文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不再收取纸质版文件。具体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图合格证、消防工程验收备案验收意见、人防工程验收意见、联合验收合格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文件由建设单位自承诺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的纸质版原件(含电子版文件)移交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有:五方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专家组验收意见、环保验收意见、防雷检测报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详见附件3)。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加强建设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的全过程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强化事前提醒。建设项目开工前采取提醒服务,通过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发布游走字幕,以及QQ工作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公开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流程、办公场所、联系电话等有关事项告知书。强化事中服务。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业务指导服务,提前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包括现场指导、网络咨询和在线指导),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可以提前在市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文件跟踪管理服务平台申请账号、上传电子版文件。业务指导服务时间在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后即可。强化事后监管。对不信守承诺按时移交的、移交质量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后续项目将不再实施告知承诺制,撤销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证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并且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移交执法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建设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予以惩戒。

四、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管理,保障项目档案顺利验收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档案的组织管理者和移交的责任主体,应安排专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2019年版)规定要求,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汇总和规范整理工程准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建设工程文件,保障项目档案于工程联合验收前完成归档、移交工作。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或管理体系,明确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做到项目档案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协调。要在合同中明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责任主体的建设工程文件真实性和档案移交责任,减少项目档案归集报送不及时、扣压项目档案及不真实等问题。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做好项目档案的保管保护,避免施工结束后因有关文件资料缺失、损毁造成难以归档的问题。

联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提前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接,开展档案分阶段验收移交工作,减少联合验收的环节和时间,做到档案验收和其他验收同步完成。

五、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只适用于通过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开展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有关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和相关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

附件:1.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书

2.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意见书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类档案


附件1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竣工联合验收申请日期

建设单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档案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承诺事项

现需办理本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事宜,我单位承诺竣工验收阶段文件原件含电子版文件在工程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2019年版以及相关规范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给市城建档案馆。否则,我单位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和信用惩戒。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附件2

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意见书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建筑面积

结构

类型

工程

造价

基建负责人

电话

档案员姓名

电话

业务指导意见:

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基本符合档案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可以发起联合验收。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负责人签字:

说明:1、本意见书未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无效;

2、本意见书不得涂改;

3、本意见书一式三份城建档案馆两份、建设单位一份;

4、本意见书为发起联合验收中的档案验收必要认可文件,不作为其他用途凭证。

附件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类档案

序号

文件材料名称

E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2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

7

环保验收意见有条件的单位自验

8

防雷检测报告

9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工程竣工决算文件*

12

开工前原貌、施工阶段、竣工新貌照片

13

工程建设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重大工程

14

工程竣工验线报告

15

地下管线测绘成果光盘含数据库


来源: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