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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城〔2013〕9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12月15日》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宿州、六安市城管局,铜陵市水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3〕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消除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运行中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职责,确保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各市(县)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在城市市政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