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
赣自然资规〔2021〕2号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7日
附件1-2
调处流程图说明
(一)协商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权属争议。
(二)申请
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按照不动产权属争议管辖,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市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处申请。
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调处申请。申请书内容、格式详见附件2-1。
(三)收件登记
调处机构收到调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收件登记并注明收件日期。收件登记单文本格式详见附件2-3。
(四)审查
调处机构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五)不予受理/受理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在决定不予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将《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被申请人在收到《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又不说明理由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决定。
上述相关文本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4至2-6。
(六)调查
调处机构对决定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组织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调查取证可采用查阅原始档案、实地勘察、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如需要有关部门、机构提供协助的,应向有关部门、机构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请求协助调查。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追加第三人参加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调查取证应制作现场指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证据材料清单等文书。
调查取证结束后,认为需要举行质证的,制作质证通知书。质证通知书应载明举行质证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主持人、其他参与人员、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要求等内容。
上述相关文本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8至2-11。
(七)调解
调解是权属争议调处的必经环节。对受理的权属争议,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八)达成调解协议或作出处理决定。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手印),由乡(镇)政府或县(区)、市政府调处办加盖印章。调解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12。
调解达成协议的不需要作出处理决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决定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13。
(九)文书送达
处理权属争议相关的文书应当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并制作送达回证,送达回证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14。
附件2: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文书
附件2-1
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调查处理要求
1.
2.
事实与理由
1.
2.
此致XXXXXX。
注:附证据材料及争议地地形示意图 件( 页)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据目录
1. ;
2. ;
3. ;
4. ………
附件2-2
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现委托人委托 (受委托人)为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处
理 (委托人)与 权属争议调处,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1. ;
2. ;
3. ;
4.......
受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接受问询的行
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3
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收件登记单
争议类型: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交件人 |
收件人 |
||||
申请人 |
地址及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
序 号 |
申请文件名称 |
页数 |
备注 |
||
附件2-4
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受理通知书(两联)
(编号)
(申请人):
一案,经审查,符合(具体法
律法规或规章) 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调处。请你
单位接到此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办提交下列证据
材料:
1. ;
2. ;
3. ;
4.………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5
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
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经审查,因
,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向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政府权属争议调处专用章)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2-6
答 辩 通 知 书(两联)
(被申请人):
我办收到 的申请书,
经审查,符合 等有关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
案调处。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办提交答辩
书,同时提交下列证据材料。如不按时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
料,不影响本案的处理。
1. ;
2. ;
3. ;
4. ………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7
关于在争议地内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两联)
:
鉴于 与 对 权属存有争议,
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稳定,根据 之规
定,特通知如下:
1.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利用现状,不得
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进入争议地从事一
切生产经营和建设等活动。
2.严禁借权属争议聚众闹事、行凶、械斗,或哄抢、破坏国
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
责任。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8
协助调查通知书(两联)
:
为查清 不动
产权属争议一案有关事实情况,我办将于 (时间) 进行
调查取证,请予以协助。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9
现场指界笔录
指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指界人:
参加人:
绘图技术人员:
记录人:
指界内容:
指界人签字:
注:附勘测定界图
附件2-10
追加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第三人通知书(两联)
(主送人):
(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对 (地名) 发生争议,本
办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此案 年 月 日组织争议双方
到现场指认四至界限。本办认为你方与此案件有利害关系,
根据 (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及对本案调处的需要,现通知你方为本
案第三人,并将申请书副本发送你方。请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
起 日内,向本办提交相关请求、证据及有关材料,以便调处
权属争议。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本案处理。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11
询 问 笔 录
(首页) 共 页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 ,单
位 ,职务 ,住址及邮
编 ,联系电
话 。
询问内容:
。
注: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被询问人在每页笔录上签名并按手印。
附件2-12
(调处机关)不动产权属争议行政调解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第三人: ;职务: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案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权属争议主要事实: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
本调解书一式 份,自调解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注:附勘测定界图。
附件2-13
(决定机关) 不动产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第三人: ;职务: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争议事由:
。
申请人陈述:
。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
。
被申请人陈述:
。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
。
经查:
。
根据 的规定,现决
定:
。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向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人民政府章/政府权属争议调处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附勘测定界图。
附件2-14
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文书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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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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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件名称 |
文 号 |
送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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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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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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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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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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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送达方式 |
送达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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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签名 |
代收人签名 |
与受送达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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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及单位 |
见证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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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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