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06-07 亳政秘〔2019〕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7〕98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把开发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四最”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动开发区绿色节约集约发展
(一)加强污染监管。加强开发区企业固废转运处理管控,加强大气污染监督,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区内河道水体、大气环境等全覆盖的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入驻开发区的企业,严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口,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相关政策,禁止淘汰落后类产业进入开发区,严控限制类产业进入开发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和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动开发区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加强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坚决守住“三线”和政策法规底线。加强文物保护,依法做好开发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设计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投资强度、产出效益门槛。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加大“腾笼换鸟”力度,依法处置闲置用地,建立退出机制,推进闲置土地收回及不良企业重组,加大存量土地再开发力度,最大限度盘活土地资源。推广“标准地”制度,将建设用地亩均投资、亩均税收、建设环保等控制性指标纳入新增工业用地“招拍挂”条件。市管开发区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200万元或20万元(每年),县区开发区分别不低于150万元或10万元(每年),并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求。严格实行落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核查,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高起点规划建设标准厂房,满足小微企业进驻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局、市税务局、市公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集中供热。认真落实《亳州市燃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决淘汰小、散供热设施,科学编制集中供热规划,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已实现集中供热的省级开发区进一步完善热力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未实现集中供热的,2019年底前完成供热热源点项目主体工程,2020年全市开发区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
(五)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围绕“三重一创”,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推动创新型骨干企业由生产基地向研发基地、总部基地转变,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开发区集聚。推动争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试点,实施品牌经济,壮大产业集群。主城区开发区应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在创新机制形成、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力争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年度考评中进入“A档”。争取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早日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推动产业错位发展。发挥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特色优势,结合实际编制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定位主导产业,明确首位产业,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专业园区,加快做大做强首位产业,实施重点突破,规划建设一批“区中园”“园中园”,坚持国家和省核定主导产业要求,形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格局。推进市域招商引资信息共享,鼓励开发区之间采取交换或补偿方式,将不符合本区主导产业要求招商信息项目引荐给另一方。主城区3家开发区严格落实主导产业定位,三县开发区立足县域实际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定位。需要变更《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等国家和省核定主导产业的,应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
(七)创新管理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能放皆放”原则,依法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需由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最大限度赋予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做到应放尽放。加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理顺与周边乡镇、街道的关系,依托地方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服务便民高效。推进“多规合一”、区域评价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建立健全全程代办制度,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便利化审批方式。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打造开发区审批时间最短、流程最优、服务最佳营商环境,逐步实行“无审批”管理。推进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改革,大力推广“管委会+公司”模式,积极引进省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开发区运营商,以“整体外包”“特许经营”等方式,探索把建设、招商、运营、管理等事务委托给专业化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八)深入推进合作共建。加快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南北结对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要求,完善建设、管理、利益分享等机制,提升合作共建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共同推进建设一流开发区,争取在省南北合作共建园区考核中居于前列,为我市加快建设皖北“四化先行区”提供重要支撑。积极寻求省际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开发区合作,争取发达地区在我市合作建设“飞地经济”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九)深化内部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开发区推行企业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实行全员聘任(用)制、绩效工资制,竞聘上岗,推动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灵活体制。推动支持专业型、专家型人才、干部到开发区任职、挂职、交流。对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支持全面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建立绩效和待遇适应的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