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房产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保留。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3.合肥市住房保障守信激励行为目录
附件1
合肥市住房保障个人失信行为扣分目录
序号 |
失信行为 |
扣分 |
1 |
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当年度未主动申报的 |
5分 |
2 |
不配合入户回访、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的 |
5分 |
3 |
无正当理由连续未在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或不缴纳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达到3个月以上的 |
5分 |
4 |
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房屋结构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用途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5分 |
5 |
违反相关规定,以及未履行合同约定或承诺,尚未达到较重或严重失信的 |
5分 |
6 |
在保障房小区内乱停车辆、乱堆放杂物(危险物品)或有影响其它住户正常居住行为的 |
5分 |
7 |
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提供虚假资料 |
10分 |
8 |
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房屋结构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用途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10分 |
9 |
无正当理由连续未在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累计达6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累计达6个月以上不缴纳或者少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物业服务等费用,责令限期腾退保障性住房或补缴租金等费用的 |
10分 |
10 |
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骗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 |
20分 |
11 |
违规转让、出租、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活动的 |
20分 |
12 |
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限期退出保障,逾期拒不退出、拒不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续租保障性住房的 |
20分 |
13 |
在保障房小区内破坏环境、占用公共场所、高空抛物的 |
20分 |
14 |
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房屋结构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 |
20分 |
15 |
经查实,故意损坏保障房小区电梯、消防、单元(防火)门、小区景观等配套设施行为的,盗窃保障房小区公共财物的 |
20分 |
16 |
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
20分 |
附件2
合肥市住房保障机构失信行为扣分目录
序号 |
失信行为 |
扣分 |
1 |
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性质、用途,未造成损失的 |
5分 |
2 |
未按相关规定管理保障性住房的 |
5分 |
3 |
发生其他违反相关约定行为,未造成损失的 |
5分 |
4 |
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出具虚假材料的 |
10分 |
5 |
未按相关规定管理保障性住房,造成损失,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改到位的 |
10分 |
6 |
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性质、用途,造成损失的 |
20分 |
7 |
违规出租、转租、转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 |
20分 |
8 |
在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资格复核,保障性住房验收、分配、使用管理、租金收缴、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中牟取非法利益的 |
20分 |
9 |
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0分 |
10 |
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
20分 |
附件3
合肥市住房保障守信激励行为目录
序号 |
守信激励行为 |
1 |
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小区和谐邻里和纠纷调解、义务活动表现突出的;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保障性住房住户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表现突出的 |
2 |
已经开展信用评价的行业,信用评价为最高等级的 |
3 |
住房保障在保期间,因有益社会的先进事迹,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 |
4 |
积极参与住房保障相关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 |
5 |
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守信激励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