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中小型餐饮提档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中小型餐饮提档升级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推动中小型餐饮提档升级实施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中小型餐饮单位改造硬件、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改变我市餐饮业落后现状,为公众提供舒适、整洁、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扶优与治劣结合、服务与监管互补原则,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通过目标考核、以奖代补等方法,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积极开展中小型餐饮提档升级工作,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小型餐饮改造升级,提升中小型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扶持、部门引导、企业投入,推动全市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改造硬件、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向连锁化、标准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达到六个100%目标(持证亮证率100%、前厅后厨合理布局率100%、消毒设施配备率100%、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100%、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率100%、信用档案建档率100%),基本满足公众健康安全饮食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中小型餐饮硬件设施。用3年时间逐步完成主城区所有中小型餐饮提档升级。以提升硬件档次为重点,督促中小型餐饮达到环境整洁、流程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目标。2014年提档升级率达到主城区总量的20%;2015年达到50%;2016年达到90%以上。
(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岗位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至2015年底,所有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中小型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完善监督公示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广“透明厨房”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构建监管规范、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实现餐饮安全长治久安。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支持提档升级
1.在新城区建设中将餐饮基础设施纳入整体规划。按照为民、便民、惠民原则,在新建居民区周边或中心区域集中设置固定的气、电、排污排烟等餐饮基础设施,资源共享,降低成本,用于开办面向大众化消费的中小型餐饮单位。
2.建立餐饮加工基地。吸引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农业基础较好的区域建立餐饮加工基地,实施绿色种植(养殖)、餐饮加工、成品配送一体化管理,实现食品安全质量的可追溯和风险可控。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当地种植及畜牧业发展。
3.优化发展环境引导连锁化发展。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制定统一标准,为实施连锁化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吸引连锁经营单位在辖区内开办门店。鼓励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