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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6〕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省历史悠久,境内古树名木众多。但近几年来,擅自砍伐、移植、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全省古树名木数量大减,古树资源损失严重。为进一步保护好我省珍贵的古树资源,现就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古树名木不仅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而且也是气象、地质、林业等领域进行科学研究的活标本。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对于弘扬民族精神,普及林业及生态科学知识,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和环境意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爱树、植树、护树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

  二、要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2002年省绿化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各地要在此次普查基础上再进行一次补查,对漏查漏记的古树名木,要尽快补充资料,完善档案。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