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行字[2008]226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07〕2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山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1 号)规定,经研究,现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晋政办发 [2008]61号施行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