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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办法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201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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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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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27日

淮北市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市区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区房屋征收项目调查登记、结果公布及市政府投资项目调查登记结果审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区政府是征收调查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