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豫政办〔2022〕1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羊产业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秸秆、种质、气候、市场等优势,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三链同构、融合发展,以“小群体、大规模”为主要路径,推广“户繁、企育、龙头带动”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养殖、饲草饲料、加工流通、疫病防控、科技支撑、现代营销等六大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持续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羊产业培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羊产业强省。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省羊饲养量达到6000万只,羊肉产量达到40万吨,羊一产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羊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二、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一)加强良种繁育推广。支持黄淮肉羊等肉羊品种种羊场建设,对按要求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的给予补贴。支持肉羊品种种羊场创建核心育种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养殖经营主体利用黄淮肉羊、杜泊、澳洲白对小尾寒羊、湖羊等地方品种进行改良。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肉羊核心育种场达到6家,改良地方品种200万只以上,出栏商品羊500万只以上。
(二)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集体(投资平台等)建场、养殖主体经营”等发展方式,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因地制宜扩大养殖规模。重点引导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规模养殖场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基础母羊养殖规模;引导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增量提标,开展集中育肥。围绕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新建、扩建一批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健全场区建设、饲草饲料、疫病防控、粪污处理等标准化体系,提高养羊标准化水平。鼓励各地对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成功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美丽牧场”的给予补贴。力争到2025年,羊规模养殖比重提升到40%。
(三)加快培育肉羊大县。围绕脱贫地区、浅山丘陵区和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加工带动、养殖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化服务,立足“小群体、大规模”,培育一批肉羊大县。鼓励肉羊大县培育县建立产销对接、银企对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会、品牌推介会、羊文化节等活动,提升产业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培育肉羊大县40个,肉羊大县总饲养量达到3000万只以上。
三、建立饲草饲料体系
(一)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和肉羊大县培育县,引导成立一批规模化秸草“收、加、储、运、销”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产销有效对接。
(二)扩大优质饲草生产。推广优质青粗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粮改饲试点项目向肉羊大县培育县倾斜。合理开发草山、草坡等天然饲草资源,拓宽饲草来源,增加饲草供给。
(三)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秸秆青(黄)贮、微贮等加工技术,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对秸秆捡拾打捆、饲草青贮、收割加工等农机装备购置应补尽补,提升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四、健全加工流通体系
(一)严格屠宰管理。规范肉羊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推进《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肉羊屠宰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羊、注水、使用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壮大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与规模养殖企业成立产业联盟,建立稳定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一批以羊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发展羊肉精深加工,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特色产品研发,扩大预制菜、熟食制品等产品规模,增加休闲、便捷产品比重,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羊肉“中央厨房”。力争到2025年,培育1—2家50亿元级企业。
(三)完善冷链物流。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提高冷链配送能力,引导“运活羊”向“运羊肉”“运产品”转变。
五、完善疫病防控体系
(一)严格落实疫病防控措施。加强基础免疫、监测、排查、消毒等综合性防控,持续做好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支持种羊场和规模养殖场创建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二)强化检疫和调运监管。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落实检疫申报、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做到“应检尽检”。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加强活羊跨区域调运监管,严格指定通道管理。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体系、完善机构、配齐人员、保障经费,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六、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一)完善科技平台。支持种羊企业入驻“中原农谷”。在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组建肉羊生物育种团队,成立生物育种实验室。鼓励支持建设肉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研平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二)加强科技攻关。支持肉羊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多方联合,围绕种业振兴和肉羊养殖、饲草饲料、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开展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培育“多生、快长”专门化肉羊新品种(系)。
(三)强化技术推广。充分利用“头雁”、科技特派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层农技推广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加快羊人工授精、全混合日粮饲喂、疫病防控等实用技术推广。鼓励县级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羊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七、建设现代营销体系
(一)完善销售网络。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在养羊集中地区,建设一批集交易、物流、服务于一体的活羊交易市场。引导鼓励生产企业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产销对接形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实现线上线下经营销售有机结合,不断扩大销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