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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淮住建〔2022〕19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高新区国土规划局、濉溪县及三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建优质工程,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修订了《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29日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管理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保障工程实体质量,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建质〔2021〕21号)等有关法规、文件、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规范,在管理人员配备、材料使用、工艺方法、施工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示范工程评选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示范工程的申报、管理和评审等具体工作由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办理。

各县(区)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工程的评选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由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

第四条  示范工程每半年评选、公布一次,并依据本办法规定和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进行检查评审。

第二章  创建申报

第五条  示范工程创建申报主体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可以联合申报;其他有关企业可以作为参建单位(参建单位所承担的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20%)申报。

第六条  创建申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后15天内向属地质监站报送《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登记表》(附件一),各区、县质监站应组织建立本辖区示范工程创建申报项目库,每月月底前更新汇总上报至市质监站,未按要求报送创建登记表的项目不参与示范工程的评审。

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至地基基础时,应通知属地质监站组织检查,并在完成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时向属地质监站申请进行初评,主体结构完工后申请终评,需提供完备的质量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市政项目在道路基层或桥梁墩台钢筋第一次验收时应通知属地质监站组织检查,并在完成道路基层或桥梁梁板安装时向属地质监站申报初次评审,路面及附属设施完成后进行终评,需完备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市质监站根据实际情况将对各县区申报项目的过程质量控制进行抽查。

第七条  申报创建示范工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3、建设单位制定示范工程创建的管理制度,施工单位编制示范工程创建方案,监理单位编制示范工程监理细则,并认真实施;

4、参建单位在建设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建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5、参建单位在建设期间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6、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实施“样板引路”,并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第八条  申报示范工程在首次申请评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制定的示范工程创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编制的示范工程创建方案,监理单位编制的示范工程监理细则;

3、申报工程简要概况、创建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及整改情况等或企业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自评及整改落实情况;

4、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5、能够全面反映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标准化特色的影像资料及图片;

6、县、区质监站对工程的考核评价和现场检查考评表。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评选工作坚持“动态检查、全程管理、透明公开、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按照申报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创建示范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选前抽查考评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评选后抽查情况作为延续或取消称号的依据。

第十条  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收到申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与申报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组成评选考评小组,对申报创建工程进行现场考评,并在3日内将初评或终评考核结果报送市质监站进行抽查。

市质监站根据县(区)上报示范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全数或部分项目初评、终评结果抽查,依据抽查结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否决。

第十一条  评选考核按照《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中各项自查评分表进行抽查考评,示范工程得分率应达到80%及以上的予以通过,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项目予以否决。示范小区应有50%及以上的单体工程达到示范工程的标准。

第十二条  示范工程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房屋建筑工程,完成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前进行初评,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终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道路基层或桥梁墩台完工前进行初评,路面及附属设施完成后进行终评。通过评审的工程,市质监站审核后报市住建局审批,并在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项目,授予“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1、工程未按图施工或未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内容,存在影响整体功能的情况;

2、工程使用明令淘汰的建筑技术、施工工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存在影响结构安全、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严重质量缺陷;

3、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工程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4、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较差,出现开裂、渗漏等质量缺陷,影响使用功能的;

5、因工程质量原因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6、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质量信访投诉,情节严重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中评选时按创建方案给与加分的,由于在后期未按方案实施,经加倍扣分达不到示范工程评选标准的。

第四章  成果应用

第十四条  示范工程评选结果纳入淮北市信用评价范畴,同时将与建设工程差别化管理挂钩。

第十五条  相关部门和企业可依据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对获得示范工程的单位和项目组成人员,给与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自愿申报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工程项目参评“相王杯”“黄山杯”等奖项。

第五章  评选纪律

第十七条  示范工程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参与评选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本办法及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示范工程评选工作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均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十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申报工程取消参评资格。相关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示范工程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办法由市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凡开展“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的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办法(试行)》(淮建〔2016〕18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登记表

2.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3.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考评表


附件1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登记表

工程所在地:       市      县(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层数


建设规模


合同总价(万元)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创优保证体系和措施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工程所在地:     市    县(区)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结构类型


层数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资质证书号


项目总监


资格证书号


监理人员数


施工单位


资质证书号


项目经理


证书

编号


质检人员数



施工单位

质量管理

简要情况

及自查评

分情况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简要情况及自查评分情况





项目总监(签字):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申报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区)工

程质量监

督机构意





年   月   日

淮北市工

程质量监

督机构意






年   月   日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自查评分汇总表(表A)

表A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自查评分汇总表


工程地点

市县(区)

形象进度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时间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检查评分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权重

得分率

权重分

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10



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10



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15



4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20



5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20



6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25



检查得分


附加分


总得分(检查得分+附加分)



评语


检查人


日期


注:1、各分项权重分等于该分项权重值乘以该分项得分率;2、检查得分为各分项权重分之和;3、附加分:获得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加1分;获省级质量安全技术奖励加2分;开展工法编制、QC小组等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加1分;附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自查分项评分表(表B.1—表B.7)


表B.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自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合同管理

核查中标通知书、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合同、资质证书

合同无奖罚措施,扣5分;

*工程肢解发包;

*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

合同中未明确质量目标,扣10分;



15






2




施工图审查


核查施工图审

查意见书、合格证、施工图纸

*无审查合格证书;

审查合格证书迟于开工日期,扣3分;

未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审查原则,扣2分;施工图未盖审图专用章,扣2分;

施工图审查意见未落实,扣3分;

*按规定应重新图审而未图审的;




15




3


质量报监手续

核查报监手续、监督交底记录

*未办理质量报监手续;

办理质量报监迟于开工日期,扣3分;无监督交底记录,扣3分;


15





4



施工许可证

核查施工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许可证迟于开工日期,扣5分;应办理延期手续而未办理的,扣3分;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未办理手续的,扣5分;



15





5


图纸会审

核查图纸会审

记录、答复意见及会议签到表

*未组织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发现的问题未答复的,扣2分;图纸会审记录签章不齐全,扣3分;

无设计单位交底,扣5分



10






6




管理制度

核查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记录、责任主体人员信息、质量责任承诺书

未明确组织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扣10分;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扣5分;

关键岗位人员未纳入实名制范畴,每人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各方责任主体人员信息未公示,扣5分;无质量责任承诺书,扣5分;




30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半=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


检查

日期


注:带*项为否决项。


表B.2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自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核查相关文件、证书

无监理部成立文件,扣3分;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从业资格;

总监变更未履行相关手续,扣3分;

项目管理人员未纳入实名制范畴,每人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未每两月对监理部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未报送监理月报,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




20



2

监理部质量管理

核查资格证书、岗位职责、监理记录、例会记录,查看办公场所、检测工具配备

组织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扣3分;监理人员数量、专业不符合规定,扣3分;

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每次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现场办公场所不符合规定,扣2分;

无必要检测工具和相关标准,每个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无每周例会记录,每次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未编制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扣5分;





20



3

监理审批、审核

核查开工报告、相关方案、专家论证资料、资质审查资料

未按规定审批开工报告,扣2分;

未按规定审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扣5分;

未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扣5分;

未按规定审批专项方案,扣5分;

未按规定进行方案论证,扣5分

未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扣2分;

未审查检测机构资质,扣2分;




10



4

材料报验

核查材料报

验单、进场材料验收台账

未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签字,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未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扣3分;

台账记录不全或无可追溯性,扣2分;


10



5

工程报验与验收

核查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检验批未验收,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

分项工程未验收,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分部工程未验收,扣4分;


15



6


监理通知

核查监理通知和整改回复单

对于未按质量标准化专项方案实施,未下达监理通知的和未复查的,扣5分;

存在质量缺陷,未下达监理通知的和未复查的,扣3分;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未下达工程暂停令和整改后未复查的,扣5分;



10



7

监理报告

核查监理月报、书面报告

无监理月报,扣2分;

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未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扣5分;


5




8

监理资料

核查监理资料

无专人管理监理资料,扣5分;

资料未分类整理、编目不清,扣3分;

报验单、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工程资料未留存,扣5分;质量标准化实施情况无相关记录,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率=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


检查

日期


注:带*项为否决项。


表B.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自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

核查企业质量体系文件、任命文件、质量检查与评价制度、检查记录

无企业质量体系文件,扣5分;

*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

未任命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扣5分;

项目管理人员未纳入实名制范畴,每人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未每月对项目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和复查,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0





2

项目部机构设置


核查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培训记录

质量检查员无资格证书,每人扣2分;

质量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缺1人扣2分;

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每人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无农民工学校和培训设施,扣2分;

无操作人员培训登记表,扣2分;



10











3








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核查各项质量

制度、检查和复查记录、标准和仪器登记台账,检查佩戴胸卡

情况

*无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或方案未审批;无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奖罚制度,扣5分;

无质量检验制度和检查、复查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

无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查、复查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无材料验收制度和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无工序和质量样板确认签字,扣5分;

无工序和质量样板交底记录和交底现场图片,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

无成品保护制度和奖罚措施,扣2分;

无质量改进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扣2分;

无总分包合同和分包管理制度,扣2分;

现场管理人员未佩戴胸卡,扣2分;









40





4


项目部标准、检查工.具配置

核查登记台账

未配备必要的标准、检查工具、仪器,每个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无标准、检查工具、仪器明细登记台账,扣5分;

计量和检测工具未按规定周期校准检定,每个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10





5



工程质量资料


核查质量标准化管理资料和工程资料

过程资料与进度不同步,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资料不真实、签章不全,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扣10分;

资料未及时归类整理、编目,扣5分;

质量标准化管理资料无专人负责,扣2分;



20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率=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


检查日期


注:带*项为否决项。


表B.4建筑材料质量管理自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进场验收

核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进场材料台账

无材料进场检查验收记录,每次扣1分,累计不超过10分无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台账,扣5分;

应复验材料未现场取样复验,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5





2


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核查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材料堆放与标识

材料、设备存放不符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每处扣2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钢筋加工区、水泥库房、标养室等设置不规范,扣2分。材料未分类堆放、标识,每处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5









3





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




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砂浆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报告

*使用不合格材料;

材料使用前未经检测,每项扣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复验数量、批次、检测项目不足,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无材料合格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真实,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未注明可追溯性信息或信息填写不全,每个扣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且未返工处理的;

*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且未返工处理的







30








4





见证取样检测和实体质量检测





核查见证取样记录、检测报告

无书面委托合同或未按要求委托的,扣5分;

未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或计划不合理,扣5分;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未报批,扣3分;

见证取样数量不足或检测项目不符合规定,扣5分;见证取样人员无岗位证书或配备数量不足,扣5分;

*未进行实体检测;

*桩基检测方法、数量不符合要求;

检测报告中未填写见证人员姓名,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0




5

留样室

现场查看

未设留样室,扣5分;

留样室样品未分类、标识、规范使用的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率=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


检查日期


注:带*项为否决项。


表B.5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自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技术交底


核查技术交底记录

无书面技术交底,每份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技术交底未明确质量标准,扣2分;

技术交底未办理签字手续,每份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10




2


样板制落

实情况


现场查看、核查样板验收记录、影像资料

未制作样板即进行大面积施工,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样板无验收记录,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样板未留存影像资料,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3分;


10





3


三检制落

实情况


现场查看、核查三检记录

未自检的,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未互检的,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未交接检的,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检查部位无质量检查标识或标识内容不全,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检查标识与实测实量数据不符的,扣10分。



10




4

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未组织验收;

验收记录内容不全,扣2分;验收记录签字不全,每项扣1分,累计不超过10分;未留存影像资料,扣2分;


15




5


混凝土试

块留置


现场查看、核查试块留置计划

无试块留置计划,扣5分;

试块留置数量不足,扣5分;

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位置不正确,扣3分;

同条件养护试块无保护措施,扣3分;


10






6



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



核查检验批划分计划、相关验收记录

无检验批划分计划,扣5分;

*无检验批验收记录。

缺检验批验收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无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无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扣5分;

验收记录填写不完整或签字不齐全,每项扣1分,最多扣5分。




20





7


质量问题

和事故处


现场查看、核查整改报告

无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扣5分;★发生质量事故;

无质量问题整改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5分;无质量问题整改复查记录,每项扣2分;累计不超过5分;



10




8


技术革新

核查技术革新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防治质量常见问题和提高观感质量)

无工艺或技术革新措施,扣2分

未落实工艺或技术革新措施,每项扣2分,累积不超过8分


10





9



质量改进



核查PDCA循环资料

无每月检查数据统计分析,扣2分;

无质量改进措施,扣2分;

无改进措施实施后的效果检查记录,扣2分;无质量改进前后效果的对比,扣2分;

无质量改进的巩固措施,扣2分;



5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率=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注:带*项为否决项。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表B.6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混凝土强度

回弹法检测

50000m²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²增加1个构件;如回弹未达到设计要求,最终应以钻芯取样为准。

△=强度代表值/强度设计值;*△<1;(扣20分)

共检测个构件,

强度设计值:

强度代表值:

△分别为:




20





2

现浇楼板厚度

超声法或实测法检测50000m²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²增加1个构件

允许偏差:+10mm,-5mm;

★负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值;

(每个构建超允许偏差扣5分)

共检测个构件,

设计值:

实测值:

△:



10



3

钢筋保护层厚度

电磁感应法检测

50000m²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³增加1个构件。每个构件至少测5个点,取其平均值为实测值。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超过允许偏差值5mm(含5mm)以内,扣2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5—10mm(含10mm),扣5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10mm以上,扣10分;

共检测个构件,

实测值:






10







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



量测法检测

50000m²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³增加1个构件。

允许偏差:+10mm,-5mm;

超过允许偏差值5mm(含5mm)以内,扣2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5—10mm(含10mm),扣3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10mm以上,扣5分;

共检测个构件,

实测值:





5







5





混凝土构件垂直度



量测法检测

50000m²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³增加1个构件。

层高≤6m允许偏差:10mm;层高〉6m允许偏差:12mm;

超过允许偏差值2mm(含2mm)以内,扣2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2—5mm(含5mm),扣3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5mm以上,扣5分;

共检测个构件,

实测值:





5




6

混凝土构件表面平整度

量测法检测

50000m³以下检测3个

允许偏差:8mm;

超过允许偏差值2mm(含2mm)

共检测个构件,

实测值:


5





构件;每增加20000m²增加1个构件。

以内,扣2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2—5mm(含5mm),扣3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5m以上,扣5分;









7





砌体垂直度



量测法检测

50000m²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²增加1个构件。

允许偏差:5mm;

超过允许偏差值2mm(含2mm)以内,扣2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2—5mm(含5mm),扣3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5mm以上,扣5分;

共检测个构件,实测值:





5







8

砌体平整度



量测法检测

50000m'以下检测3个构件;每增加20000m²增加1个构件。

允许偏差:8mm;

超过允许偏差值2mm(含2mm)以内,扣2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2—5mm(含5mm),扣3分;

超过允许偏差值5mm以上,扣5分;

共检测各构件,

实测值:





5




9


混凝土观感

目测法

在具备检查条件的结构层中抽取3个层数。

每一处一般缺陷,扣2分;每一处严重缺陷,扣4分;

共计一般缺陷处,严重缺陷处


20




10


砌体观感

目测法

在具备检查条件的结构层中抽取3个层数。


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共计处不符合要求


15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率=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


检查日期


注:带*项为否决项。


表B.7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市政)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基层厚度


取芯


1分/不合格点,最多扣10分

共检测

不合格

点,其中点



10



2

面层厚度

取芯

2分/不合格点,最多扣20分

共检测

不合格

点,其中点

20







3




桥梁混凝土强度


回弹法检测

每座桥梁检测3个

构件;如回弹未达到设计要求,最终应以钻芯取样为准。




△=强度代表值/强度设计值;*△<1;(扣15分)

共检测个构件,强度设计值:

强度代表值:


△分别为:





15





4



道路宽度

量测法检测

路基、基层≥设计值+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路面≥设计值

下列情况不得分:

1、合格率未达到80%;2、存在不合格点最大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

共检测个点,

实测值:



10






5



基层路面观感




目测法


1.表面平整坚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每处扣2分。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每处扣2分

存在问题:




8











6








面层路面观感








目测法

1.面层有修补现象,每处扣1—3分;

2.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裂缝、明显离析或泛油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的每超过0.03%扣2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3.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

存在问题:









10






枯焦。不符合要求的,累计每10米长扣1分。









7




人行道观感




目测法


道砖铺砌应稳定、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每处扣1分。

存在问题:




10












附属工程观感










目测法

1.路缘石应砌筑稳周、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外露面清洁、线条顺畅,平缘石不阻水,每处扣1分。

2.雨水口内壁勾缝应直顺、坚实,无漏勾、脱落。井框、井算应完整、配套,安装平稳、牢固,每处扣1分。

3.雨水支管安装应直顺,无错口、反坡、存水,管内清洁,接口处内壁无砂浆外露及破损现象,每处扣1分。

4.砌筑水沟沟底应平整、无反坡、凹兜,边墙应平整、直顺、勾缝密实。与排水构筑物衔接顺畅,每处扣1分。

存在问题:










7




8

桥梁混凝土观感


目测法

每一处一般缺陷,扣2分;每一处严重缺陷,扣4分;


共计处不符合要求


10



检查项目合计








分项检查得分率


得分半=分项实得分/分项应得分=%


检查人


检查

日期


注:带*项为否决项。


附件3

淮北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考评表

申报单位:

工程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工程结构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联系电话


评定情况

施工阶段

检查时间

考评分数

考评结果





专家组考评意见


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市(县、区)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