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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财办综〔2007〕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综〔2007〕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