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现将《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转型跨越发展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为导向,以层级扁平、环节精简、并行办理、流程固化、时限明确为原则,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部门实行“两集中、两到位”、“首席代表制”,建立以统一登记、同步办理、联合勘察、联合审图、统一收费、快速协调、统一送达、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联合审批机制;应用电子审批网络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
二、联合审批时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时限为:备案类项目30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35工作日,审批类项目4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自行准备材料、委托中介组织办理时间,专家评审、公示、听证、检测时间及初审后上报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时间)。
三、联合审批步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准备、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市政务办全程组织协调;发改委、城乡规划局、住建委分别为四个联合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发改委、住建委、城乡管委、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文物局、园林局、房产局、国家安全局、防震减灾局、人防办、市容环卫局、气象局、公安消防等16个部门参加联合审批。涉及39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一)项目立项。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办理时限为5-20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5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10个工作日、审批类项目20个工作日)。
主要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土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节能评估审查,项目立项文件及根据法律法规和项目性质需要联审的水务、文物、防震、气象等部门意见审核。
(二)规划设计。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主要办理项目详细规划、工程设计和施工图联合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根据法律法规和项目性质需要联审的国家安全、水务、文物、人防、防震、气象等部门意见审核。
(三)施工准备。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主要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招投标手续、城市用水计划批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要联审的城管、园林、环卫等部门意见审核。
(四)竣工验收。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主要办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工程质量验收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园林、人防、防震、气象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四、联合审批程序
联合审批由市政务办组织协调,相关联审部门窗口同时受理,先行完成本部门审批,需要其他联审部门前置审批的,待前置审批完成后统一办结、送达。
(一)接待咨询。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联合审批服务指南、介绍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引导申请人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复杂项目由综合窗口组织联合咨询。
(二)登记预审。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综合窗口登记后会商牵头责任部门窗口确定需要联审事项并组织预审。申报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受理的,联审部门窗口当场受理;不能当场受理的,由牵头责任部门窗口会商综合窗口通过组织现场勘察或召开联合预审会议,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
(三)同步受理。通过预审决定受理的联合审批项目,综合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联合审批受理通知书》,将联办事项信息通过电子审批网络系统同时分送相关审批窗口,并启动计时,各相关窗口同时进入审批程序。
(四)先行审批。联合审批程序启动后,各部门窗口立即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事项进行审批,需其他联审部门审批结果作前置条件的,先行完成后续审批程序,将审批待结情况反馈综合窗口。
(五)问题处置。同步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联审部门应与综合窗口会商。问题属联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的,及时提请政务办协调解决;属申报材料不完善的,经综合窗口复核后出具《联合审批补正通知书》告知;申请事项与政策法规不符或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补齐申报材料的,经综合窗口复核后出具《联合审批退件通知书》告知。补正和退件决定在各阶段审批时限过半前作出。
(六)办结送达。审批项目不需要其他联审窗口前置审批的,直接审批办结;需要前置审批的,通过电子审批网络系统自动获取前置审批结果即可出具相关文件批复或许可证书。
各阶段联审事项全部办结后,审批结果由综合窗口组织统一送达。
五、联合审批工作机制
(一)统一登记。各窗口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项目统一编号登记,由综合窗口在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