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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豫工信企服〔2023〕19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7月22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1日

  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展企业家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为加快构建“7+28+N”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作出更大贡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厅企业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企业家培训工作,配合省直有关单位制定新时代中原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年度行动计划,对企业家培训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四条 厅其他相关处(室、局)负责结合年度业务工作安排提出培训需求,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建议,并参与相关培训活动的筹备、组织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面向辖区有关重点企业,以集中问卷调查、平时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整理报送企业家培训需求和建议,并按要求组织企业家参与培训。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确定培训方案。厅企业服务办公室根据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年度行动计划,负责对接承接培训任务的国内知名高校、第三方培训机构,拟定培训方案,并征求厅相关处(室、局)意见。培训方案确定后,负责和承担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履行培训费用签报等程序。

  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年度行动计划中需要招标的培训项目,厅财务审计处会同企业服务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

  第七条 印发培训通知。厅企业服务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制定印发培训通知,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开展走进发达国家、走进高校、观摩践学、名家讲堂、政策宣讲、学术沙龙、企业互访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明确培训对象、名额、时间、地点、培训安排和培训要求等,不断提高培训工作匹配性、精准度。

  第八条 报送培训名单。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培训通知要求,会商有关单位,报送符合条件的参训企业家人员名单。

  第九条 厅企业服务办公室组织成立培训会务组,厅有关处室选派同志参与培训组织工作。会务组统筹做好培训期间组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培训方案各项安排。

  第十条 培训期间成立班委,由企业家学员推选班长、副班长等班委。对企业家学员进行合理分组,选定两名学员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班长、副班长负责统筹领导培训期间本班企业家学员参训工作。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培训期间本组企业家学员参训工作和交流联络。

  联络员主要负责在培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