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
皖商运字〔2012〕5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11月11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对于维护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成品油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成品油市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十一五 期间,随着国家石油立法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得到有效保障,石油流通行业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却仍然存在着管理不够严格、运行不够规范和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特别是受国际地缘政治的影响,国际油价波动频繁,影响成品油市场稳定发展的因素较为错综复杂。因此,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职能意识,健全完善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和行为
按照国家、省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各级商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能,坚持查防结合,开展专项整顿,搞好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和行为。
(一)严格规范经营主体。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以及已建成但不符合规划要求、非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各级商务、工商、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依规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和非法经营行为。
(二)严格市场经营行为。对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油品质量不合格、加油机未经质检部门检定以及擅自改动加油机等情况的加油站(点),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对违法所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再次违反规定者,该年度年检不予通过,商务部门依法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严格加强证书管理。对于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严格实施年度检查。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后,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五) 严格油品销售纪律。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得收购、参股、联营、租赁违法违规的加油站(点);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违法违规的加油站(点)以及整改不合格的加油站(点)销售成品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得为违规和停业整顿的加油站(点)代销成品油。违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年检不予通过、或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处罚。
(六)严格规划核准手续。参加加油站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的竟买人,按照当地发布的 十二五 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事先到省辖市或直管县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未取得预核准通知书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准其参加竞买,商务部门不得发放规划确认函。
三、齐抓共管,努力构建优胜劣汰管理机制
各级商务、工商等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商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建立定期、不定期成品油市场巡查制度。每年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扩大成品油市场检查范围;不定期对全省各类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公示抽检结果,切实加大成品油市场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成品油市场违规违法行为。
(二)建立信息会商制度。凡事关成品油市场全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