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
附件1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
分类 |
高质量发展重点监测指标 |
1 |
核心要素 |
重点专科建设 |
2 |
人才引进数量和成效 |
|
3 |
运营管理 |
平均住院日 |
4 |
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 |
|
5 |
百元资产医疗收入与物耗成本占比 |
|
6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
7 |
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
|
8 |
万元收入能耗 |
|
9 |
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 |
|
10 |
公立医院职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 |
|
11 |
有序就医 |
市域内就诊(住院)率 |
12 |
县域内就诊(住院)率与医保基金县域内支付占比 |
|
13 |
双向转诊率 |
|
14 |
保障措施 |
财政补助收入占比 |
15 |
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
附件2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清单
分类目标 |
类别 |
具体内容 |
基本目标 |
三级综合医院 |
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相应位次,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明显提升,三级甲等医院病例组合指数 (CMI)达到1.0以上。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到20%以上,门诊分时段预约比例达到80%以上。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25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电子病历达到5级水平,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2-4名“江淮名医”。 |
二级综合医院 |
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相应位次,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明显提升,专科能力明显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到10%以上。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加快信息化建设,国家电子病历达到4级水平,普遍开展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省影像云平台全覆盖,逐步拓展到超声、病理、心电等范围。2025年底前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
|
专科医院 |
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类别达到相应位次。专科能力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到相应等级水平。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2025年底前,完成重大项目建设,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国家电子病历水平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位次达到全省中等以上,专科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中医医院培养“江淮名医”1名。 |
|
高水平医院目标 |
省级专科医疗中心 |
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国家级、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料,增强危急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大幅缩小与输出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差距,基本满足群众就近享有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2025年,建成省级中医医疗中心。相关指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
市级高水平医院 |
建设省管市建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按照“五包十统一”路径,建设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到2025年,争取建成3家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同类医院平均水平以上,市中医院完成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相关指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
|
县级高水平医院 |
提升县域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市级、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熟定型。到2025年,濉溪县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至90%左右。相关指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
附件3
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配套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三级综合医院 |
提级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科研强院,积极推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提级精细管理,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2023年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级要素配置,大力引进培养医学人才,优化职称聘任,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合理配备护士。 |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政府保障责任,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达到沪苏浙投入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投入予以倾斜,支持学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强化转诊备案管理。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濉溪县人民政府 |
||||||||||
2 |
二级综合医院 |
提级综合实力,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级精细管理,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级要素配置,大力引进培养医学人才,提升诊疗能力,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合理配备护士。 |
|||||||||||||
3 |
专科医院 |
提级专科综合实力,强化各级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建设,推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加强精神专科建设,提升专科诊疗能力。提级精细管理,健全专科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智慧医院。提级要素配置,大力引进培养医学人才,提升专科诊疗能力,提高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合理配备护士。 |
|||||||||||||
4 |
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
抓好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统筹资源,省市联动共建,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 |
省市共建,落实输入地区建设责任,保障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补偿机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5 |
市级高水平医院 |
对照苏浙市级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建成3家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加强党对市级高水平医院全面领导。 |
落实建设责任,筹措建设资金,实施建设项目,保障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培养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比。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改革政策。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
高标准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
2025年(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
落实“五包十统一”的路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
6 |
县级级高水平医院 |
对照苏浙县级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完成三级医院执业登记,县医院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加强党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
濉溪县政府落实建设责任,筹措
建设资金,实施建设项目,保障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支持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建立柔性引才引智机制,深化人事薪酬制度革,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政策。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濉溪县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
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
2025年(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
建设市级和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开展“千医下乡”,显著减少常见病县域外转诊。 |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
||||||||||||||
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改革路径,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
2025年(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