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2016〕13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淮北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5〕61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以下称“三合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国家从 2004 年开始,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 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三合一”改革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 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改革内容
(一)补贴支持方向。县(区)合并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 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资金,设立“农业支持保护 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 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资金分配。省按照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 80%及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资金,参照全省各县前三年度
(2012—2014 年)补贴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二调”耕地面积,按照一定比例测算并下达县(区)“三合一”补贴资金规模。县(区) 的亩均补贴标准,由县(区)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 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县(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补 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三)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 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 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具体方式由县(区)政府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 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