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准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淮北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
淮水〔2019〕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2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准北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并执行。

附件: 《淮北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



淮北市审计局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准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0日



淮北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管理,提高水资源 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 时的主管部门。

市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 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节水设施,是指建设项目所采用 的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水重复利用和循环利 用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以及其他非常 规水源利用设施。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的,应 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 用。已建成的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应限期配 套建设节水设施。

第六条 在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 目用水设施、设备等情况制定节水措施方案或节水评估报告 书。

节水措施方案包括水源条件、水耗状况与对比分析、节 水措施、节水效果,以及节水设施设计采用的节水工艺、技 术特点、方案比较分析、标准和规范等内容。工业类建设项

目还应提供单位产品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尾水利 用量占排放水量的比例、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蒸汽冷凝水回 用率等必要的用水参数。

节水评估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用水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 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用水定额、是 否采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节水新技术和新工艺、是否使用禁 止或淘汰的落后用水设施、评估结论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年用水量达到或者 超过3万立方米的,工业项目和城镇公共供水项目年用水量 达到或超过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节水评估报告;在此用 水规模以下的,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中已经制定节水措施篇章, 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编制内容要求的,可以不再另行编制节水评估报告。

节水评估报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 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八条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 筑,应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第九条   建设项目节水措施要符合以下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 查过程中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节水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淮 北市城市节水规划的相关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节水措施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书以 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用水节水设施的设计,  优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采用国 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

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  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项目中涉及用水节水设施 的设计进行审查。凡不符合相关节水设施规定的,应当按规 定整改后重新提请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通过审查的节水设施的设计 方案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节水设施建设的监管,对不按照图审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节水设施并经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验收通过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综合查验时,建设单位 应当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 加,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对节水 设施签署验收意见。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同  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节水设施有关施工图、 竣工图、给排水管网图、节水设施分布图、计量网络图等材 料。

对节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当加强维护管理,保持正常运行。

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水设施的管 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建成的节水设施。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公共供水的,建 设单位应当持项目的规划批复,节水设施方案审查意见或节 水评估报告书审查意见等材料向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申请临时用水计划(定额);取用地下或河流、湖泊 水源的,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取水计划,方可办理用水、排水手续。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北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节水设施审查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 盖章)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的,应该制定节水措施 方案、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节水指标计算公式:

(1)间接冷却水循环率=间接冷却水循环水量/(间接冷却水循 环水量+间接冷却水补水量)×100%

(2)蒸汽冷凝水回用率=蒸汽冷凝水回用量/产汽量×100%

(3)工艺水回用率=工艺水回用量/(工艺水回用量+工艺补新水 )×100%

3、本表一式2份,淮北市水务局留存1份,申请建设单位留存 1份。

4、本表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本表解释权由淮北市水务局负责。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查表

基本情况

项目业主 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

建设性质

节水措施审查意见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审查

意见

审查人员:

审核

意见

审核 人员;

审批

意见

审批人:

(盖章)

新建

建筑面积

设计年取水量

m ³

序号

项目节水设计审查 内容

审查情况

有无有此项目

( √)

标准

是否符合要求 ( √)

1

间接冷却水循环设

循环率≥95%

2

蒸汽冷凝水回用设

回用率≥60%

3

工艺水回用设施

回用率≥60%

4

景观水回用设施

5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项目(雨水或再生 )

6

用水器具是否符合

国家节水器具要求

产品

无口

7

用水计量体系健全

一级表安装率100%;二级表安装 ≥90%;三级表安装率≥85%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施工监督抽查记录表

抽查编号:

项目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口

扩建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工程进度

抽查内容

抽查记录:

抽查人:

建设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

其他单位人员


淮北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节水设施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 水的,应该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本表一式2份,淮北市水务局留存1份,申请建设单位留存 1份。

3、本表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4、本表解释权由淮北市水务局负责。


建设项目节水措施竣工验收表

建设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性质

验收

意见

验收人:

审核

意见

审核人:

审批

意见

审批人:

(盖章)

扩建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竣工验收意见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节水标准

不符合设计要求未达到节水标准

节水器具安装情况

节水型水嘴(件/套)

节水型便器(件/套)

提交

材料

节水

设施

建设

情况


来源: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