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13〕1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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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体育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体育局
(2013年9月24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3〕58号)精神,推动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培养、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7〕30号)下发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和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体育工作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在部分学校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和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还没有得到充分保证,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不足,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缺乏等问题还严重制约着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基本目标之一,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体育与健康课程和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工作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4.我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落实国家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使全市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和各方责任更加明确的学校体育工作推进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
5.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课时规定。严格按照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1—2年级每周2课时(普通高等学校3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的要求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时间。为保证教学质量,体育与健康课的上课人数中小学每班以45人为宜,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每班以35人为宜。目前尚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除体育与健康课中的大班额现象。
6.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把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作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平台,从2013年秋季新学年开始,中小学统一实行每天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即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一次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要将大课间体育活动列入总课程表,实行课程化管理。
7.全面组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我市中招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体育考试管理,推广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从2014年起,各县中招体育考试要开始运用智能化电子仪器测试,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准确。
8.积极组织高中阶段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科目,引导高中学生积极参与锻炼,增强体能素质。高中阶段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项目设置要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本依据,以测试耐力、力量、速度素质和运动能力为重点,可参照中招体育考试的相关做法组织实施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要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与学生毕业相联系。
9.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要求,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定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根据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需要,用3年时间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小学按照每周16—18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中学按照每周12—14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每周10—12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应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和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要计入工作量;学校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体育教师购置运动服装。教育部门要制定计划,用3年时间对现有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机制,在招聘教师时向体育学科倾斜。
10.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投入力度。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合理保证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工作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农村地区学校体育工作。
11.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
12.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做到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与健康教学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小学阶段以“曙光”体育活动、中学阶段以“晨光”体育活动、大学阶段以“华光”体育活动为主要载体,切实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