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淮住建〔2019〕1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淮政办秘〔2019〕38号
),根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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