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16〕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2024〕1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末,全市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留得住、干得好的乡村医生队伍,为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全面开展签约服务,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它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预期需求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1.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下同)资格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新进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无人执业的村卫生室,可以统筹调剂或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执业,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2.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门诊日志、处方、安全注射、安全用药、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登记等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超范围执业、违规执业、过度诊疗、过度用药的乡村医生,一经发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3.定期开展乡村医生考核。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所属乡镇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开展1-2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开展医生签约服务、参加学习培训、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财政补助和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并录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4.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人事代理制、岗位聘用制等方式,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出现编制空缺需要招录卫生技术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三)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
1.加强继续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由政府对其学费按规定予以适当补助。
2.规范岗位培训。依托县级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采取上级医师岗位指导、例会、集中培训、远程教学等方式,定期对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健全定期进修学习机制,保证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定期培训、脱产进修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要按照自愿申请、统筹安排的原则,分期选派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所需资金在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安排。在年度指标控制范围内,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和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纳入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住院(全科)医师培训等“369人才工程”予以统筹安排。乡村医生要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疾病。
3.实施村卫生室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积极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高专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以农村生源为主,毕业后分配到村卫生室执业。
(四)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1.开展契约式服务。加快推进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工作,力争到2020年每个家庭都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乡村医生,或由上级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协议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开展区域医疗联合的县级公立医院和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应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团队,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单独命题,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