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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18〕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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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预算单位:

近年来,市直各单位不断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但在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中,发现“三公”经费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执行不到位、不健全、不完善的现象。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我市公务接待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接待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负总责。

二、加强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市直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全口径的公务接待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或在其它科目中列支。

三、强化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市直各单位必须完善接待审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审批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公函、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等。

四、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过程管理。要跟踪管理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当支出增长出现异常情况时,进行风险预警,及时查明原因,提出防控措施。

五、严格界定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区分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