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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发〔202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要求,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336”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以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把忻州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创宜游的创新型田园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优化发展格局,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功能等,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和目标,科学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精细化管理。

  坚持动态更新。结合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战略、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实行“三线一单”跟踪评价和动态调整,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高质量发展决策水平。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范围内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共划定19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详见附件1、附件2)。

  优先保护单元:全市共计11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

  重点管控单元:全市共计70个,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聚集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以及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等。

  一般管控单元:全市共计14个,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市环境管理政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资源环境管控要求,根据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制定忻州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附件3)和19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全市各环境管控单元应同时执行全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规定。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既有时效性,又有延续性。管控要求所依据的相关规章、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方案等(合称“编制依据”)发生更新,对同一事项的要求发生变化,则以新的要求为准。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编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规划的变化情况、生态环境状况和保护目标,适时组织对清单进行相应更新。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加强“三线一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探索“三线一单”与空间规划、产业准入的联动机制,发挥“三线一单”促进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基础作用,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政策制定和规划编制的基础。

  (二)规范开发建设活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合。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对列入国家和省、市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三)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在环评、排污许可、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