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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22〕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5日

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和推进奶业振兴有关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推进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秸秆变肉换奶、增加农民收入、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以实施“十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肉牛奶牛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养牛大县,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龙头带动。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行“户繁、企育、龙头带动”“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活力。

  ——坚持链式发展。围绕牛源奶源不足、上下游联结不紧等发展短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实现产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融合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三)发展目标。实施“1373”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省牛饲养量达到1000万头,奶类产量达到300万吨,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70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000亿元。到2030年,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秸秆饲料化行动。重点在产粮大县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收储运体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向养牛大县倾斜,每年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资金总量不少于5000万元。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对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黄河滩区优质草业带建设,对新增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新增杂交构树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800元。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力争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黄河滩区优质饲草发展到100万亩,全省优质饲草发展到60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各市、县级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现代种业提质行动。加强南阳牛、郏县红牛、夏南牛、信阳水牛等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皮南牛、德南牛等新品种(系)培育。支持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发展,对核心育种场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按照每头肉用种牛不高于1000元、乳用种牛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种公牛站开展后裔测定,按照每头肉用种公牛不高于6万元、乳用种公牛不高于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进口肉牛、奶牛育种胚胎分别按照每枚不高于3000元、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开展肉牛奶牛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基因组测序等育种基础性工作,建设省级肉牛生产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实验室。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对繁育符合条件母犊的规模奶牛场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力争到2025年,我省国家级核心育种场达到8家以上,成为全国制种供种的核心省份。(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财政厅,各市、县级政府)

  (三)实施规模养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新增产能在加工龙头企业周边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实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养殖标准化。力争到2025年,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35%、70%。(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乡村振兴局,各市、县级政府)

  (四)实施养殖大县培育行动。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养牛大县,统筹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力争到2025年,培育饲养量10万头以上的养牛大县4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乡村振兴局,相关市、县级政府)

  (五)实施母牛扩群倍增行动。重点在“三山一滩”地区发展母牛养殖。鼓励农户引进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对养牛大县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经营主体,按照每年每头投保基础母牛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牛源供给渠道,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5万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各市、县级政府)

  (六)实施屠宰加工增效行动。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推进《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肉牛屠宰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扩大调理牛排、牛肉干等牛肉制品和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抢占高端市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级政府)

  (七)实施龙头企业培优行动。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促进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创建,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养加销一体化经营。挖掘本土龙头企业潜力,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肉牛奶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改制升级,聚焦主业做精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力争到2025年,乳品企业奶源自给率达到55%,省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