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淮北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淮北市重点产业行业协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
淮经信综合〔202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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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淮北市重点产业行业协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淮北市财政局(国资委)
2021年10月20日
淮北市重点产业行业协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
为规范重点产业行业协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政办〔2021〕7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办法。
一、资金安排
从每年市级财政预算的产业扶持资金中切块300万元。
二、补助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成立、由工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制造业领域重点产业行业协会。
三、资金用途
1.开办经费补助。对新组建的重点产业行业协会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