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
淮政办〔2023〕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24日
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暂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每年从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肉牛养殖扩容增量。促进规模养殖,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牛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存栏基础母牛50头(含50头)或存栏育肥牛100头(含100头)以上的养殖场,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要求的,对新建或者改扩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助50元,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肉牛良种繁育推广。支持基础母牛繁育,对存栏基础母牛10头(含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实行“以存栏母牛定补贴主体,以新增犊牛定补贴资金”,对新繁育的犊牛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肉牛产业提档升级。凡在本市备案屠宰企业屠宰加工的育肥出栏肉牛,养殖场(户)可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相关凭证,按500元/头的标准申报补贴。对市内备案屠宰企业或肉牛加工企业产值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肉牛企业创品牌,对当年新认定为“淮优”“皖美农品”品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创建成国家、省级名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使用口子酒糟饲喂肉牛,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粪污资源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秸秆产业化支持政策和粮改饲项目。对新引进或改造提升以畜禽粪污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企业、有机肥生产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培育肉牛产业特色镇、示范村。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因地制宜发展肉牛养殖,对实现养殖场建设规范化、粪污处理资源化,肉牛年饲养量5000头以上的镇、1000头以上的村,可认定为肉牛产业特色镇和示范村。对当年新增肉牛饲养量达到5000头以上的特色镇和1000头以上的示范村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鼓励建设标准化公租牛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镇(涉农街道)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农业项目资金、申报专项债、利用社会资本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公租牛棚,优先支持光牧一体的标准化公租牛棚建设。鼓励现有小型养殖户“退户入棚”,对租赁公租牛棚的养殖户,每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依托市农科院,充分利用国家、省级农业科技部门和高校科技资源,组建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开展人才培养、良种繁育、成果转化和疫病防控。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基地+合作社”等服务模式。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符合《
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