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2〕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告》 ( 合人社秘〔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年1月9日》规定,继续有效。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就区划调整划归我市管理的原巢湖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人员聘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巢湖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问题
1、2011年8月22日前,原巢湖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原巢湖市人社局正式核准的,仍按原巢湖市人社局的批复实施。
2、2011年8月22日前,原巢湖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未按原巢湖市人社局(巢人社发〔2010〕11号)及(巢人社发〔2010〕128号)文件规定上报原巢湖市人社局核准的,按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2009]55号)及合肥市人社局《
关于合肥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人社秘〔2010〕133号)文件精神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合肥市人社局核准。
二、岗位首聘时间问题
1、原巢湖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原巢湖市人社局正式核准,且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经原巢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的,岗位首聘时间仍按原巢湖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