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13〕1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受宏观环境等综合因素影响,餐饮住宿消费明显回落,行业发展遇到多年来少有的困难。为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餐饮住宿业发展,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餐饮住宿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是传统优势服务业,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内容,与民生密切相关,对扩大市场消费、优化产业结构、拉动相关产业、增加劳动就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餐饮住宿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
》 (
浙政发〔2012〕84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
浙政发〔2010〕56号
)等文件精神,科学规划餐饮住宿业发展布局,进一步弘扬提升浙菜品牌,大力培育“名店、名菜、名师”,积极推进餐饮住宿产业化发展,扶持发展大众化餐饮及经济型旅店,加快餐饮住宿人才队伍建设,创建省级餐饮“示范街、示范单位”,切实保障餐饮住宿消费安全,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针对一些地方高档酒店过度重复建设导致供求关系失衡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各级政府和商务、旅游、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研究制订相应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省政府相关文件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餐饮住宿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积极引导餐饮住宿企业顺势而为,加快转型发展
中央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顺民意、得民心、利国利民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有利于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健康发展。广大餐饮住宿企业要适应形势,及时转变营销策略。摒弃价格虚高、食材名贵、设施奢华等现象,回归本质、回归市场、回归理性,以质量创优势,以特色铸品牌,以创新谋发展。积极向大众化转型,采取分层错位经营的策略,吸引大众消费群体,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转型。完善营销方式,拓展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通过网络团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刷二维码等新型营销方式,增强对年轻消费群体的吸引力。开源节流,增加收入渠道,实施绿色低碳经营,提高节能降耗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强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切实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