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附件1《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附件3、附件4暂停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附件3、附件4废止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5月05日????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