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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部分条款失效】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部分条款失效】
[89]浙税三048号 1989-05-09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定,第七条“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第七条“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规定,第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规定,第七条“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地税发[2007]69号规定,第十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福利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浙地税函[2009]24号规定,第十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第七条中“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占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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