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字〔2018〕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南昌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现内陆高水平开放、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产业跨越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沿海腹地、内地前沿”“省市联动机制”“口岸物流枢纽”三大优势,通过“试点三类业务模式,建设三大基础平台,优化六大管理机制,健全六大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贸易便利、物流快捷、监管高效、法制规范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把南昌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领先的跨境电商创新创业高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引领,突出特色。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前两批综试区的成熟经验及做法,分类落地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试点模式,突出地方特色,探索培育数字贸易新模式新业态,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逐步构建综试区建设的“南昌模式”。
坚持平台升级,生态重构。坚持空间集聚,培育一批中部地区领先的跨境电商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和大载体,加快形成汇集跨境电商贸易链、物流链和服务链上下游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开放创新平台,重构更具活力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提升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水平和能级。
坚持省市联动,协同共建。坚持“立足南昌,服务全省”建设导向,加强省市县三级部门的纵向协同协作,注重综试区区内与区外的横向协同协作,推动南昌综试区与全省各地、全国重要国际口岸、海外市场合作联动,共建共享跨境电商全球供应链网络。
坚持制度创新,管理提质。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优化、在优化中完善,以解决跨境电商发展实践与现有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为核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深化跨境电商领域“放管服”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商监管体系,不断释放跨境电商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的先行先试,率先在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业务模式、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业务模式、跨境电商服务贸易业务模式三类业务模式取得创新突破;基本建成“数据服务+政务服务+特色服务”的跨境电商“一站式”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布局一批高质量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平台和跨境电商口岸物流平台,跨境电商企业、人才、创业者集聚度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以六大管理机制和六大服务体系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在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数字化等方面走在全国综试区前列;跨境电商对区域外贸高质量增长和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作用开始显现,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中心、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创新发展中心及内陆地区高水平开放经济示范高地。
至2021年,引进培育10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创建10个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设置1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
二、主要建设任务
按照“进出口业务平衡发展,出口业务和跨境B2B业务适度优先”的思路,复制推广“两平台六体系”成熟做法,因地制宜融入南昌特色,探索试点三类业务模式,建设三大基础平台,优化六大管理机制,健全六大服务体系。
(一)试点三类业务模式。
1.试点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业务模式。
在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的基础上,积极试点跨境电商进口平台企业至中小型进口商品网络零售企业至消费者(B2B2C)供应链业务模式、进口平台企业至进口商品实体零售企业至消费者(B2R2C)供应链业务模式,探索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度体系,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强大海外商品采购供应链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批发企业,将南昌综试区打造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集散中心。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在南昌综试区设立进口母仓、区域总仓,探索开展跨境电商B2B2C进口业务,为跨境电商进口网商和微商等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进口商品采购供应链服务。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企业与实体零售企业开展进口商品采购供应链合作,设立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探索开展跨境电商B2R2C进口业务。
2.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模式。
贯彻落实《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8〕103号),在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一般出口、特殊监管区域出口模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出口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境内制造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M2B2C)业务模式、境内外贸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B2B2C)业务模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出口2.0模式和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模式,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模式认定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支持本地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从“产品走出去”转向“服务走出去、品牌走出去”,依托海外仓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开展跨境电商M2B2C出口和B2B2C出口模式试点,以新渠道抢占新市场;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探索试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出口2.0模式,依托境内外运营团队,为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通关、物流、退税、外汇、金融等平台支持,不断延伸和完善在线信保、供应链金融、海外分销、海外商务等平台增值服务功能;支持纺织服装等本地特色产业集群“抱团出海”,通过与全球跨境电商主流平台共建线上特色产业带、垂直B2B平台,以及共享海外服务资源等方式,为产业集群提供包括一键代发在内的一站式出口供应链服务,带动产业集群“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
3.试点跨境电商服务贸易业务模式。
支持虚拟现实(VR)、信息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中医药服务等特色服务外包产业拓展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业务,深化“保税+服务贸易”,建立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推动以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服务贸易通关、结汇、退税便利化。重点依托南昌VR产业链支撑平台,建设VR跨境电商服务中心,探索基于VR技术的跨境旅游、跨境文化创意、跨境教育等服务贸易业务模式。探索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技术出口以及人员出入境的便利化措施,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向勘测、设计、技术服务等领域延伸,提升离岸服务外包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三大基础平台。
1.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覆盖全省、联通全球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基础平台,省市联动,按照“1+M+N”的总体架构,逐步建立以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为主枢纽,M个市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分平台为核心节点,N个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前置服务窗口为互联节点的线上综合服务体系,有力赋能各地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支持省市共同承建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全省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市县和功能区可设立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分平台,并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合理拓展分平台特色服务功能。在南昌综合保税区、赣州综合保税区等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平台以及南昌航空口岸、南昌铁路口岸、南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赣州铁路口岸、九江港、南昌港等跨境电商口岸物流平台,前置平台服务窗口,实现系统互联、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加强数据集成与综合利用。聚焦“数据服务+政务服务+特色服务”三大线上综合服务功能,打通信息壁垒,按照“一点接入、一次提交、一次查验、一键跟踪、一站办理”原则,深入推进与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商务、公安等政府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综合利用,提供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功能;加大政府部门、市场主体数据归集力度,完善基础数据共享云,建设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为监管部门和市场服务主体提供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积极推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支付、金融、保险、海外仓等各类市场主体对接,链接金融保险、物流、电商服务、品牌管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海外分销、信息技术等服务资源,丰富在线应用场景,拓展线上特色服务功能。
2.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平台。
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园区。依托南昌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园区,引导园区加大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仓的规划建设规模,加强对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批发龙头企业招商力度,推动以进口母仓、区域总仓为主要类型的跨境电商进口重大项目落地,吸引跨境电商进口贸易企业、跨境电商线上线下零售企业、进口商品大卖场企业等集聚并设立采购中心,建立跨境电商进口分销供应链生态圈。条件成熟时,择机在向塘综合物流园规划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仓,推动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仓总体建设规模走在中部地区前列。
建设跨境电商出口园区。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和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模式,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长堎工业园区、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义工业园区、进贤经济开发区、昌南工业园区布局建设跨境电商出口园区,前置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窗口,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集聚跨境电商出口服务资源,推动园区传统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或利用跨境电商开展外贸业务,高质量对接海外市场。
建设跨境电商服务园区。依托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华南城、江西慧谷·红谷创意产业园、南昌昌东针织服装电商产业园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强跨境电商各类服务资源和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平台培训、活动举办等功能集聚,培育建设若干个跨境电商服务园区。支持大南昌都市圈发展以特色楼宇、特色小镇为载体,各类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抱团式进驻的跨境电商服务园区,加强与深圳、杭州、宁波等跨境电商发达地区的服务资源对接与导入。
3.跨境电商口岸物流平台。
建设昌北双口岸物流枢纽。支持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尽快获批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进口水果指定商品口岸资质,并根据业务需要,推动其他类商品指定口岸资质申办。加快南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依托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枢纽集成航空口岸、邮快件中心功能,实现邮快件中心与航空口岸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工程建设,扩大机场货站区,吸引国内外知名快递物流企业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为基地机场拓展航空物流业务,打造区域性智慧空港物流中心。
建设向塘铁路口岸物流枢纽。支持向塘国际铁路物流枢纽集成铁路口岸功能,尽快建成铁路一类口岸,合理布局国际铁路物流功能区,引进国际铁路物流企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运营企业,有序发展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大力发展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打造服务全省的国际铁路物流中心。
建设跨境电商专业物流平台。支持南昌港提升集装箱码头能力,加强与九江港的一体化发展,协同拓展内河国际集装箱快运网络。推动快递物流园、昌北铁路货运物流中心、传化物流港等专业物流园区建设,合理布局快递分拨中心、仓配运营中心、集货分拣中心等电商物流设施,提升物流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引导专业物流平台加强与跨境电商口岸物流枢纽的业务协同、功能联动、信息互通,构建快捷接驳物流网络,提升跨境电商口岸物流平台服务跨境电商产业的综合能力。
(三)优化六大管理机制。
1.省市联动机制。
成立由省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协调小组,加强省市两级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发挥省市部门职能作用。
在省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推进南昌综试区与全省其他设区市协同共建,支持在其他设区市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设立南昌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前置服务窗口,共享综试区公共服务资源和试点政策红利,实现与南昌综试区的联动发展,推动特色产业“走出去”。
2.综试区协同共建机制。
成立南昌市综试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南昌市建设综试区的主体作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试办)设在市商务局。
建立南昌市区县协同共建机制。由综试办牵头成立南昌综试区工作推进小组,建立南昌各区县、功能区跨境电商推进工作领导机制与工作体系。
3.跨境电商监管机制。
深入推进关检业务融合。推进整合申报项目改革,实现“一次申报、一单通关”和全流程电子化。制定“查检合一”实施方案,整合优化关检作业场所(场地)、查验设备,推动“查检合一”南昌关区全覆盖,做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
深化“互联网+海关”建设。依托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汇集跨境电商业务过程关键数据,建立“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流向可跟踪”的跨境电商风险监控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跨境电商企业对个人(B2C)业务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创新跨境电商B2B业务监管模式。
建立跨境电商便利转关机制。推动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三角主要口岸的便利转关机制创新,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实现“出口直放、进口直通”。
4.跨境电商退税管理机制。
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根据《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8〕103号)要求,尽快推动政策落地,实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征不退”。
探索跨境电商企业平台推广费“税前抵扣”。跨境电商企业经南昌综试区指定的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提供由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认证、跨境电商企业真实发生的平台推广费用凭证,探索平台推广费“税前抵扣”。
促进跨境电商企业退税便利化。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简化流程,便利办税。依法认定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对纳入南昌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照企业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控管理等情况,被评定为一类或二类的出口企业,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之后再用稽核信息进行复核。
5.跨境电商收结汇管理机制。
简化外汇管理A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贸易收结汇流程。在南昌综试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数据信息完备的条件下,允许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认定的A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无需进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收结汇。
简化个人电子商务外汇结算。推动金融机构与南昌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联网,简化个人电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程序。境内个人电商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南昌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后,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结售汇总额限制。
简化企业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在南昌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数据“三流合一”的基础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可以办理货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的外汇收支业务。推动银行与南昌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联网,实现网上结算。
培育本土第三方支付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在综合考虑业务需求、风险控制,确保交易真实性的前提下,扩大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范围与交易金额,提高单笔交易金额上限,并逐步将试点扩展至所有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涵盖进口和出口以及各类跨境电商交易形态。
6.跨境电商信用管理机制。
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库。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贸易企业、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提供电商主体身份识别、电商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以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
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推行跨境电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监管部门的信用等级互认机制。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提取、采集和加工分析,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信用评价服务。加强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对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建立跨部门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
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采取分类分级信用管理方式,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信用风险予以警示发布,对信用程度差,存在商业欺诈、知识产权侵权、制假售假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信用管理负面清单,通过事前严格